央广网北京8月17日消息 据财政部消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部署,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认真研究,及时调度各地农作物、畜牧业、农业生产设施受强降雨、干旱等灾情影响情况,于8月12日下达内蒙古、辽宁、吉林、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13省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3亿元,用于对受灾地区在洪涝、干旱、台风灾后购买种子(苗)、化肥、农药等所需物资,以及修复灾后农业生产设施等给予补助,确保全年农业生产稳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编辑:杨崇
原创版权禁止商业转载 授权>>
转载申请事宜以及报告非法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010-56807194
长按二维码
关注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