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5日消息(记者 杨崇)据国家能源局消息,为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确保实现全年开发建设目标,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已下发《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按月调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按月开展项目开发建设情况调度。

  

  图源于国家能源局官网

  通知要求,建立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按月调度机制,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核准(审批、备案)、开工、建设、并网到投产进行全过程调度。上报项目包括风电、水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以及源网荷储项目等。

  《通知》称,自2021年8月起,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各主要中央发电企业每月15日前分别将本省(区、市)、本企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月开发建设情况(包括新核准容量、新开工容量、累计在建容量、累计并网容量、预计年底并网容量等)统计汇总后直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