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31日消息(记者 马文静)7月30日,湖北银保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湖北银行”)因违规通过本行理财业务为股东提供入股资金、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等六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没合计约262万元,4名责任人被警告。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湖北银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违规通过本行理财业务为股东提供入股资金;未落实授信条件,违规向“四证”不全的项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未严格审核信托标的合格性,导致信贷资产非洁净出表;贷后管理不尽职,流动资金贷款回流借款人及其集团公司法人代表账户。

  湖北银保监局对湖北银行罚款23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24033.86元,罚没合计2624033.86元;对责任人冷松、戚波、汪庆、林昊分别予以警告。

  据公开资料,湖北银行是在湖北省原宜昌、襄阳、荆州、黄石、孝感五家城市商业银行的基础上,以新设合并的方式组建而成,于2011年2月成立。天眼查信息显示,湖北银行前五大股东包括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钢集团有限公司、劲牌有限公司、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今年5月,湖北银行启动A股IPO进程,目前正在上市辅导阶段,辅导机构为中信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