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9日消息(记者 于琦)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获悉,《关于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的意见》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近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粮食和储备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实施。为抓好贯彻落实工作,6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全国视频会议,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胡祖才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人民政府和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北京市、江苏省、福建省、武汉市、贵阳市有关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介绍当地保供稳价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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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工作。近年来,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不断完善,保供稳价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重要民生商品产供储加销链条长、环节多、涉及范围广,“小生产、大市场”特征突出,面对自然灾害、市场风险、突发事件,价格容易大起大落。必须加快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不断提高保供稳价能力,有效化解民生商品供应和价格波动对群众生活的影响,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强调,聚焦关系基本民生的重要商品,紧紧围绕畅通生产、流通、消费等多个环节,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等作用,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提升价格调控能力和水平,有力保障重要民生商品有效供给和价格总体平稳。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重点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加强源头治理,严格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价格监测预测预警体系、价格稳定长效机制、防范价格异常波动调控机制、突发应急调控机制、应对物价上涨的民生保障机制、市场价格监管机制等制度体系,构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的“四梁八柱”。要压实生产责任,抓好产销衔接,强化储备调节,制定应急预案,做好民生兜底,加强市场监管,合理引导预期,着力提升产供储加销各环节的综合调节能力,以供应稳保障价格稳、以价格稳促进供应稳,防止价格大起大落影响基本民生。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加强支持保障,狠抓督促落实,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会议还分析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物价形势,对今年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结合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聚焦玉米、小麦、食用油、猪肉、蔬菜等重点品种,促进产供储加销各环节有效衔接,同时积极做好大宗商品市场调控工作,强化市场监管,全力保障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