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12日消息(记者 于琦)今日(12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建立进展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丛亮,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海关总署副署长张际文,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王春英和中共海南省委书记、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沈晓明,中共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冯飞出席本次发布会并对目前进展做出具体介绍。
  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框架初步建立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丛亮表示,2020年6月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正式发布实施。三年来,特别是《总体方案》发布实施以来,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聚焦贸易投资自由便利和各类要素便捷高效流动,突出系统集成和协同创新,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顺利开局。初步统计,目前已发布政策文件110多份,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框架初步建立。
  丛亮以“六个更加”概括这些政策制度,包括:更加自由便利的贸易投资政策;更加安全便捷的金融支持政策;更加高效精准的税收优惠政策;更加便利开放的运输服务政策;更加有力有效的要素支撑政策;更加高效完善的实施保障制度。
(图源自CFP)
  在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框架加快建立的过程中,国家发改委的相关工作可以概括为“三专一重”。丛亮阐释称,“‘三专’就是出台三项海南自由贸易港专项政策。‘一重’就是组织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相关的重大项目建设。”
  具体来说,第一个“专”,就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第二个“专”,就是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鼓励类产业目录。第三个“专”,海南自由贸易港放宽市场准入的若干特别措施。
  “一重”就是组织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重大项目建设。研究编制海南自由贸易港重大项目建设行动方案,建立重大项目储备库制度。印发《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100亿元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印发《实施智慧海南的总体方案》《海南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和交通、能源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将海南纳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就是REITs试点,支持盘活存量资产,拓宽重大项目建设融资渠道。
  进一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是国际先进自由贸易港的普遍特征,也是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一项建设重点。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表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以来,商务部积极推动落实总体方案相关贸易政策的制度安排,目前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
  “第一项,我们研究起草了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这个负面清单起草工作已经完成,目前正在走相应的程序。第二项,牵头起草报请国务院于2020年8月印发了《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确定在海南等地方开展为期三年的试点,深入探索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第三项,商务部和海南省将在5月7日至10日共同举办首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这项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之中。”王受文介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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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商务部牵头会同19个部门研究提出了进一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若干措施。这个若干措施现在已经形成了文件,前不久国务院也已经批准。“下一步,商务部将和这19个部门一起联合发布这个文件,涉及到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政策措施28项。”谈及这28项政策措施具体包括哪些,有何重要意义,王受文从三方面作了简要介绍。
  第一,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的任务。比如,在货物贸易领域,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要求,在特定区域放宽原油、成品油、食糖等商品进出口的资质和数量管理,取消自动进口许可和机电进口许可管理的措施。在服务贸易领域按照“既准入又准营”的要求,明确允许外国机构独立举办除冠名“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以外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允许技术进出口经营活动不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探索取消设立拍卖企业审核许可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等等。
  第二,服务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需要。比如下放了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的许可权限,将海南纳入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地区范围,支持开展与货物贸易相关的产品、管理和服务业务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试点,支持海南发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数字贸易、技术贸易、文化贸易、会展经济,支持海南创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积极创新服务贸易国际合作的模式,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做大贸易流量,集聚市场主体,打造全球性或者区域性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中心,以及区域性的国际会展中心。
  第三,完善贸易领域的一些配套政策。比如提升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能力,加强海关监管模式创新,实施层级审批模式,提高法定检验便利性,支持海南参与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地方标准及团体标准,建立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和贸易调整援助机制,完善统计监测制度等等,来实现贸易制度方面的集成创新。
  已出台9项财税政策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
  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会上表示,《总体方案》对于财税政策提出的目标是分阶段、分步骤实施“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的制度安排。在封关运作之前,主要是实施“零关税、低税率”。具体说就是,实行部分进口商品的零关税政策,以及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实行较低的所得税税率。同时,实施有关船舶运输增值税政策。总共涉及到12项财税政策。
  “过去将近一年以来,对这12项财税政策是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目前已经出台9项政策。”邹加怡指出,一是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二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三是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四是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五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六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七是国际运输船舶增值税政策。八是启运港退税政策。九是内外贸同船运输船舶加注保税油、退税油政策。这9项政策形成了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早期收获。
  在谈及相关政策执行和落地的效果时,邹加怡表示,其中实施时间稍微长一点,目前已经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还有一些政策,因为出台的时间比较短,政策效应还在逐步显现、不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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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说刚才大家反复提到的离岛免税政策,从去年7月1日实施以来到今年3月底,免税销售额超过了300亿元,同比增幅超过了2倍。” 邹加怡举例称,“比如说原辅料、交通工具及游艇和自用生产设备这三项‘零关税’政策。从去年11月陆续出台以来,享受优惠政策的货物价值已经接近9亿元,减免税款超过1亿元,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进口成本。”
  邹加怡称,总体来看,以上这些财税政策的出台已经形成了比较明显的阶段性效果,提振了社会各界对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信心,吸引了更多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向海南汇聚,为海南自贸港的建设顺利开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下一步,财政部会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还未出台的3项政策。“第一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第二是,今年5月7日到10日在海南举行的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境外展品的免税政策。第三是,允许进出岛航班加注保税航油等。”邹加怡表示,“对于已经出台的9项政策,我们会密切跟踪政策实施情况,及时对它的效果进行评估,同时动态调整完善。特别是对实施清单管理的几项‘零关税’政策,我们会不断地扩大正面清单的范围,缩短负面清单的范围,推动海南自贸港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