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第二阶段政策近日实施

2018-01-22 16:34:00来源:

    日前,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第二阶段相关政策正式实施。与上次不同,此次政策首次把在横琴新区工作、购置房地产以及人才引进的澳门居民纳入可申请范围。符合资格的澳门机动车所有人可向珠澳两地政府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进行申办。目前,首批提交的申请已完成审批及海关备案登记工作。

    据了解,第二阶申请采用“按照先后顺序,先到先得”的形式,申请流程与首阶段基本相同,符合第二阶段申请条件标准的澳门机动车所有人,向横琴新区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准入审批,由珠海市公安交管部门发放车辆临时车牌证,经拱北海关所属横琴海关等口岸联检单位备案登记后,即可进出横琴,在横琴岛内行驶。在海关备案环节,拱北海关进一步简化备案模式,以“单一窗口”的形式受理备案申请,申请人只需一次性提交申请材料,海关即可通过跨部门互通的信息系统平台,在线获取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信息并完成海关备案手续。申请人收到系统反馈的通知后,携带身份证明即可于横琴口岸入境报关楼领取过关所需的证件。

编辑: 董闯

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第二阶段政策近日实施

日前,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第二阶段相关政策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