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2月11日讯(记者邓桂明 通讯员尹志伟)记者11日从湖南省财政厅获悉,从2020年1月1日起,湖南省将全面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服务保障政策。近日,湖南省民政厅、财政厅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要全面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制度,补贴标准按照当地孤儿保障标准执行,参照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办法确定发放方式。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导致父母失去抚养能力的儿童。

  按照实施意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填写《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向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应当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情况进行查验,对符合条件的,要在申请表中签署查验意见,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在自收到申请表及申报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符合条件的,从确认的次月起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将有关信息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

  湖南省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服务保障重点包括: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加强医疗康复保障、完善教育资助救助、督促落实监护责任、优化关爱服务机制等五大方面。

  实施意见指出,要全面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制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当地当年孤儿基本生活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也就是不低于950元/月;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不低于当地当年孤儿基本生活标准的50%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即不低于475元/月。

  此外,对符合保障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相关规定实施医疗救助;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纳入教育资助范围,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依法打击故意或者恶意不履行监护职责等各类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鼓励支持有收养意愿的国内家庭依法收养;加大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力度;完善法律援助机制,加强对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法律援助工作等等。

  实施意见要求,民政部门应当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做好资格确认、生活补贴测算、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对认定过程中处境危急的儿童,应当实施临时救助和监护照料。财政部门应当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审核生活补贴发放方案,并通过“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补贴。民政、公安、司法、医疗保障、残联等部门和组织应当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为开展查验工作提供支持,切实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此外,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绩效,防止发生挤占、挪用、冒领、套取、骗取等违法违规现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