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是2021年国际臭氧层保护日。

  臭氧对人有什么影响?我省在保护臭氧层方面实施了哪些做法?臭氧污染应该如何避免?省生态环境厅和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专家对此进行了解答。

  “亦正亦邪”的臭氧,影响每一个人

  “臭氧是地球大气中的一种微量气体,因为带有轻微腥臭,被称为臭氧。”省生态环境厅四级调研员黄光福介绍。

  大气中90%的臭氧存在于平流层,在距离地面10千米至50千米处形成臭氧层,能吸收阳光中波长306.3nm以下的紫外线,使地球上的生物免遭过量紫外线的伤害,是地球生命的重要屏障。

  随着制冷、保温、生活需求爆发式增长,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化学制品被广泛使用,它们的排放对臭氧层造成严重损耗。

  有科学研究数据表明,臭氧空洞每增加1%,人类患皮肤癌的几率就增加4%至6%,失明人数增加1至1.5万人;臭氧层厚度减少25%,大豆将减产20%至25%。

  “如果臭氧层持续被破坏,必然导致地球气候异常,打破生态平衡,使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自然环境将面临灾难性的变化。”黄光福告诉记者,如果近地的臭氧增多,却会形成臭氧污染,损害植物,伤害人类眼睛和呼吸系统健康,“在天成佛,近地成魔。”

  湖南已成为全国使用ODS最少的地区之一

  自20世纪80年代南极上空臭氧空洞出现后,国际社会高度重视臭氧层破坏问题。

  “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是破坏高空臭氧层的元凶,必须逐步淘汰。”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与经济研究所所长石广明说,四氯化碳、全氯氟烃、甲基氯仿、含氢氯氟烃和哈龙等是主要的ODS,都属于合成化学物质,主要用作制冷剂、发泡剂和清洗剂,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泡沫塑料、日用化学品、汽车、消防器材等领域。

  我省主要通过市场手段与政府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减少ODS物质的生产。2007年,我省与生态环境部签订了《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项目协议书》,成立了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出台了多项ODS回收、管理、替代政策,大力开展淘汰工作。

  从2008年开始,我省全面禁止新建、扩建、改建单产或者副产四氯化碳的项目;除设备维修、药用气雾剂和公约允许的其他必要用途外,禁止生产和使用全氯氟烃;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哈龙灭火器、灭火剂;禁止销售含全氯氟烃的冰箱、空调、冷柜、制冰机、冷饮机、冷热饮水机、电饭锅、电热水器以及汽车空调、工商制冷机组、中央空调制冷设备等产品。

  近15年来,我省多次开展生产、使用和流通领域ODS专项调研,建立涉ODS企业清单。2020年全省专项调研结果显示,2019年我省已无ODS生产企业,使用、销售ODS企业187家,全年使用ODS共计78.31吨,是全国用量最低的地区之一。

  遏制臭氧“成魔”,人人都可贡献力量

  保护“在天成佛”的臭氧层同时,如何遏制臭氧“近地成魔”,也是保护环境质量的重要一环。

  “近地臭氧并非直接排放导致。”石广明表示,臭氧污染有其生成的特殊条件,在高温、日照充足、空气干燥的条件下,大气中的氮氧化物(NOx)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结合,产生光化学反应,才会生成近地臭氧,“属于大气二次污染物。”

  据了解,生活中汽车尾气排放、工业生产中燃料燃烧等都是氮氧化物(NOx)排放的重要来源,工业污染则是排放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主要来源。

  “最关键的遏制之道,是研发绿色替代技术,使全省工业生产和全省居民日常生活最大限度减排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石广明说。

  省生态环境厅呼吁,在生活中,人人都可以做到的一些小事,也能同时保护臭氧层并减少臭氧污染发生。例如:天热时,不将空调调得过低;合理处理废旧冰箱、空调等电器,在废弃之前,除去其中的ODS制冷剂;购买带有“无氯氟化碳”标志的家电产品;少开车,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绿色出行。(记者 彭雅惠 通讯员 李钟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