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庭审现场。央广网发 通讯员徐颖慧摄

  央广网黄冈11月13日消息(记者左艾甫 通讯员裴廷雪 胡珊 李燕 徐颖慧)11月12日,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杨亮、周友等41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该案是黄冈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公开开庭审理的被告人人数最多、庭审规模最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经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由蕲春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上世纪90年代初,黄冈铝业总厂从浠水县整体搬迁至黄冈市黄州区新港大道,原铝厂职工周友、杨亮等人混迹在一起,多次殴打无辜群众,逞强斗狠,号称“铝厂帮”。1995年后,周友、杨亮笼络李刚、洪辉等人,采取暴力承接工程和垄断建材供应等手段,排挤竞争对手,寻衅滋事,非法敛财,称霸一方,牟取不法经济利益,支撑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壮大。

  1996年5月,周友因犯流氓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服刑期内,杨亮接管“铝厂帮”。为控制黄州城区的建材供应,“铝厂帮”与黄州另一团伙“首富帮”之间多次发生暴力冲突,致“首富帮”成员李桂兵重伤、方建明轻伤。为此,杨亮“一战成名”,在“铝厂帮”地位日益升高。

  期间,杨亮等人将陶华、罗勇、陈刚等人网罗在一起。1998年,杨亮及帮内多名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服刑期内,杨亮因保外就医出狱。为争夺黄州城区建材市场,1999年7月15日,杨亮、周友带领洪辉、李刚、陶华、罗勇、张庆、陈刚、邱志刚等十余人,在“首富帮”控制的财政局工地上,开枪打伤“首富帮”成员赵武斌,从而确立了“铝厂帮”在黄州地区的强势地位,形成了以杨亮、周友为组织、领导者,以洪辉、李刚、陶华、罗勇、张庆、陈刚、邱志刚等人为积极参与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很快吸收张志敏、郑示斌、陈海勇、陈峰、樊春光、罗彦等人为成员,继续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自1999年至2018年期间,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数十起。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非法采矿罪、敲诈勒索罪、诬告陷害罪、串通投标罪、抽逃出资罪、窝藏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劫持船只罪追究被告人杨亮、周友等41人的刑事责任。

  为确保庭审活动公正高效顺利进行,黄冈市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该案的审理工作,成立了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各政法部门协同配合的6·26涉黑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审判指导、综合保障、宣传舆情、安全保卫”四个工作专班。审判指导专班发扬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勇挑重担、主动担当,不仅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审阅案卷、材料梳理、证据审核等方面工作,而且召开了由公诉人、辩护人、犯罪嫌疑人参加的庭前会议。同时,市扫黑办和市委政法委协调多个部门联动配合,在场地使用、法庭搭建、电力供应、医疗保障、信息宣传、警务安防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被告人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媒体记者共700余人旁听了庭审。该案庭审持续4天,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