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荆门市检察院对该院办理的9件涉案总金额超40亿元的非法集资案进行全面分析,先后向公安、网监、银监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这些部门加大隐患排查,规范互联网平台管理,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

  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不仅是党中央对各级党委政府的明确要求,对于承担法律监督和维护社会稳定职责的检察机关而言,更是义不容辞的使命担当。2019年,省检察院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年度专项工作,全省检察系统排查具有风险的案件事件1297条、风险点1489个,有效防范化解多个领域风险。

  打好责任仗,“一把手”担起责

  2019年,浠水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件中,考虑到该案背后的购房者群访风险,该院检察长刘敏将案件拿在手上,全程办理。

  他上门与该县公安局沟通协调,提出补充侦查意见,监督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相关证据;接待犯罪嫌疑人何某的父母,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多次参加与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召开的案件协调联席会。

  案件办结后,购房群体情绪缓和,一起群访风险被有效化解。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把手”担起责任。2019年初,省检察院制定方案,要求全省各级院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责任落到实处。

  全省三级院均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确定具体牵头负责部门,明确各责任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层层落实。

  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地检察机关通过加强能力培训、调查研究和指导督办,完善制度建设,形成了打好这场“责任仗”的工作合力。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专门制定“十条措施”推动工作落地;武汉市检察院与公安机关、信访部门等单位共同构建重大信访舆情预警机制;黄石市检察院坚持每月对排查出的重大风险隐患统计分析;荆门、黄冈等地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打好排查仗,排查七大类37种风险点

  “感谢检察院关心,今后一定遵纪守法。”2019年12月23日,说到汉川市检察院的帮助,韩某感激不已。

  2017年11月,韩某组织20名农民工在汉川市某产业园的天台上以讨要工钱为由拉扯横幅,并打伤保安。2019年3月,汉川市公安局以韩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审查过程中,汉川市检察院对此案进行综合评判,判定该案属于涉社会安全领域敏感犯罪案件,启动重大风险案件防范化解工作机制。

  该市检察院引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韩某从宽处理;积极开展释法说理、情绪疏导等矛盾化解工作;办案效果方面,加强与某产业园沟通,帮助韩某等人拿到拖欠的劳务费。2019年4月,汉川市检察院依法对韩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在检察机关的协调下,产业园付清了所有欠款。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专项工作开展以来,省检察院制作《湖北省检察机关重大风险点摸排清单》;归纳各种风险七大类37种,制定《刑事案件风险公用识别指标模型》。

  2019年3月,省检察院组织研发“湖北省检察机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工作信息采集平台”,各地方院可通过平台将风险信息直报省院,上级院可以通过该平台查看、分析、研判、应用下级院数据,实现大数据和风险防范化解的深度融合。

  打好主动仗,突出重点分类施策

  我省检察机关始终把服务高质量发展作为着力点,强调智慧办案,避免机械办案,注重“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力争把风险隐患降到最低。

  2012年11月以来,钟祥市东桥镇村民王某承包杨叉垱水库养鸭,并成立合作社,在未办理环评手续、动物防疫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情况下,非法养鸭9000余只,造成严重的水质、环境及空气污染,污染水源面积接近133200平方米。村民多次上访反映生活用水污染问题,均未得到及时有效治理,群众意见很大。

  对案情调查核实后,钟祥市检察院分别向当地多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依法建议关停该非法养殖合作社,并及时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

  在检察院推动下,行政机关组织召开群众代表会、发放整改通知书、与养殖户签订整改承诺、向养殖户宣传国家环保政策法规,迅速推动环境修复治理工作,依法化解群众上访风险。目前,该非法养殖合作社及项下所有污染养殖厂已被依法全面关停,水库水质经过半年的治理逐渐恢复正常,原先的合作社村民在镇政府及村委会支持下,合作开办农家乐。

  省检察院主要负责人指出,各级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防范”为先、“化解”为主、“守住”为本、“转化”为要,不断将专项工作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