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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遭家暴 儿子将父亲告上法庭

2019-07-29 08:17:00来源:长江日报

  “社区7堂课”活动互动现场 长江日报记者彭冠迪 摄

  “围着操场罚跑10圈就是变相体罚”“上课打学生耳光是侵犯了学生人身权利”“不让小孩去上学也是违法的”。7月26日,在硚口区D+M工业设计小镇的一楼演展大厅内,由武汉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硚口区司法局联合长江日报推出的“社区7堂课”活动,引起了前来听课的学生、家长及老师强烈反响。

  当天的普法课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题,吸引了大批学生、家长前来听课。普法课分三个环节,观看“防范非法集资”警示片、法律知识答题、保护未成年人专题讲座。

  课堂上,学生、家长发言踊跃,纷纷就一些经常遇到的或敏感的保护未成年人话题进行探讨。

  律师现场释法:这样体罚孩子不对

  “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人犯罪5.42万人,起诉6.76万人,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不断上升。”当姚倩律师公布这一数据时,听众发出一片惊讶声。

  讲座中,姚倩律师用生动的案例告诉大家,哪些行为侵害了未成年人的权益,未成年人又应该如何保护自己,作为家长应该怎样防范。“我是孩子爸爸,打孩子天经地义”这种说法到底对不对?

  姚倩律师举例证明这样不对。一名父亲因为孩子学习成绩不理想,总是对儿子拳脚相加,甚至用皮带和棍棒抽打孩子。孩子因为被打得太厉害,终于将父亲告上法院。姚倩律师说,父亲的这种行为已经不是管教孩子,而是属于“家庭暴力”。如果对未成年人造成严重后果,爸爸将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说到对孩子的教育,学校是教育孩子的地方,那么在学校会出现哪些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呢?除了打骂等侵害外,姚倩律师讲到,一些变相的体罚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姚倩律师举例证明这样做不行:处罚学生围着操场跑10圈,当着其他孩子面用侮辱性的语言攻击学生,还有罚站不让孩子上课以及在教室中喝酒等行为,都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让孩子们知道哪些行为侵犯了他们,他们才知道去防范,去保护自己。”

  学生们纷纷举手说:我知法

  姚倩律师还针对未成年人非法用工、剥夺未成年人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等问题进行了讲座。

  “我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我知道《道路交通法》”“我知道《消防法》”“我还知道每年6月26日是禁毒日”,在工业设计小镇一楼大厅的阶梯座椅上,来听课的孩子们争先恐后说着自己平日里学到的法律知识。

  再过两个月就要上六年级了,宝妹说,每次学校和社区组织的普法活动她都会积极参加。她所在的学校开学第一课讲过交通安全法,还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组织过消防演练,她知道发现失火要第一时间拨打119。

  来自长征小学的刘涵宇说,她知道《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要爱护国旗、国歌、国徽,“我们专门开过班会,还办过主题性手抄报,专门介绍各种法律。”孩子们都特别厉害。

  市普法办工作人员介绍,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普法工作从孩子抓起,让每个孩子快乐成长,是全社会共同追求的目标。“社区7堂课”给孩子们普法的同时,让家长也学到了相关法律知识,一举两得,十分有意义。

  “前段时间不是有个小女孩被房客带走,结果不幸身亡的案子吗?这种新闻我真的不敢点开看。”陪着孩子一起来上课的爸爸刘先生一边听课,一边低声跟记者说,听说今天讲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他专门带孩子来听课。

  老人祁女士说,现在正值暑假,孩子都放假在家,孩子父母又要上班,都是老人帮着带孩子。对老人来说,听下这样的普法讲座,太重要了。

编辑: 张卓

常遭家暴 儿子将父亲告上法庭

姚倩律师举例证明这样不对。一名父亲因为孩子学习成绩不理想,总是对儿子拳脚相加,甚至用皮带和棍棒抽打孩子。孩子因为被打得太厉害,终于将父亲告上法院。姚倩律师说,父亲的这种行为已经不是管教孩子,而是属于“家庭暴力”。如果对未成年人造成严重后果,爸爸将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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