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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地铁内加陌生女子微信不成拳击报复被拘

2019-04-21 08:19:00来源:长江日报

  4月15日,武汉轨道交通2号线光谷广场站,男子黄某猛击一女子一拳,随后趁关门的刹那跳出列车。经轨道交通管理公安分局调查,因女子张某拒绝黄某加微信好友的要求,黄某恼羞成怒,拳击报复。

  目前,因为殴打他人,黄某被轨道警方行政拘留10天并处200元罚款处罚。

  刘华是整个事件的目击者与报警人。15日下午2时30分前后,他看到黄某与女子发生冲突,了解到冲突起因与加微信有关。

  “因对方不加微信就动手打人,实属不该。”在刘华看来,打人男子理应受到法律制裁,为此,他一面拨打110报警,一面与长江日报联系。

  长江日报记者获悉后,将掌握到的事发时间、列车车厢编号等信息向轨道交通管理公安分局通报,轨道警方高度重视,成立专班侦破案件。被打女子报警后也为民警办案提供了线索。

  车载视频监控显示,15日14时20分许,黄某在列车中从座位上站起,随即来到被打女子张某面前,弯腰、与其进行沟通,张某作出回应,一只手作摆手状,随后黄某直起身,走向车门又回到张某面前,再次弯腰沟通,随后直起腰。车辆到站,车门打开,黄某起初继续站在车厢内,在车门快要关闭时,突然拳击张某,然后跳离列车。

  4月19日13时30分,民警在轨道交通4号线五里墩地铁站守候时,将35岁的违法嫌疑人黄某抓获。经调查,黄某对15日下午在车厢内要求加女孩微信被拒后殴打女孩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黄某供述,他看到漂亮女孩就有想加微信的想法,觉得加了微信很有面子。被女孩拒绝后,他感到没面子,想出口气。

  民警提示,遇有陌生人要求加微信,不要同意,以防上当受骗。同时,对强行要求加微信,遭到谩骂殴打或者受到威胁的,要及时报警求助。

  链接>>> 心理专家指出陌生人社交四原则

  “生活中,陌生人通过社交媒体相互熟悉成为好友的例子不少,恼羞成怒者也存在。”共青团武汉12355服务台阳光辅导团心理专家、哈尔滨医科大学客座教授贾洪武坦言,相互尊重、礼貌对待、分清界限、避免目的化是拉近人与人距离,增加社交成功率和避免争端的方法与原则。

  “由于是陌生人交流,首先要做到的是尊重,无论对方是否同意和自己成为社交媒体上的好友,都应该对结果表示尊重。”

  在尊重的基础上,需要将礼貌贯穿始终,即使被拒绝也不要有过激行为。“这样也能增加他人对自己的好感。”

  另外,在交流中,需要注意界限,前期没有任何交流,立刻希望成为社交媒体好友不太现实,与其这样不如有简单交流,交流目的性不能太强,否则引人反感。贾洪武介绍,人们内心对于目的太强的人会加强戒备。

编辑: 张卓

男子地铁内加陌生女子微信不成拳击报复被拘

4月15日,武汉轨道交通2号线光谷广场站,男子黄某猛击一女子一拳,随后趁关门的刹那跳出列车。经轨道交通管理公安分局调查,因女子张某拒绝黄某加微信好友的要求,黄某恼羞成怒,拳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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