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记者谢冰林 通讯员杨冰)4日晚8时,汉阳区公安分局江汉二桥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李某报警称,孩子的准考证被人偷走,对方拒不归还。民警周强接警后意识到涉及高考考生,立即展开调查工作。

  原来,李某儿子的准考证是被李某的生意伙伴丁某拿走的。李某欠丁某5万元钱,丁某曾多次催促他还钱,可他总是口头答应后就不了了之。

  4日,丁某来到李某家中催款。两人协商时,李某先还了2万元。丁某担心余款又被拖欠,便偷偷地将李某儿子的准考证拿走后离开。

  随后,丁某告诉李某,如果不及时还钱,就不归还准考证。由于准考证还要作为考生提前熟悉考场的凭证,李某家人非常着急。但是,丁某要求李某结清尾款后才归还准考证。

  民警周强问清事情来龙去脉后,立即联系丁某。周强打了十几个电话后,丁某终于接听电话并同意到派出所里来调解。周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丁某最终意识到自己一时冲动拿走孩子的准考证是错误的行为,并向李某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