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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确保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年自付费不超5000元

2017-08-11 09:40:00来源:湖北日报

  网络图片

  8月10日,从全省健康扶贫工作现场推进会获悉,由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湖北保监局联合制定《湖北省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方案》,通过“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推动我省健康扶贫工作。

  到2018年底前,组织专家团队,对我省农村贫困人口中罹患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的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实行单病种收费和“一站式”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负医疗费用。

  对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建立健康档案,按高危人群和普通慢病患者分类实行家庭医生签约管理。每年为贫困人口开展一次全面健康体检。

  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保险”模式,对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取消住院起付线。由财政补贴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比例和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县市政府以不低于每人每年200元标准为贫困人口购买补充商业保险,确保住院报销比例达90%以上,年度个人自付费用不超过5000元。

编辑: 张卓
关键词: 大病;单病种收费;农村贫困人口;一站式;基本医保

湖北:确保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年自付费不超5000元

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保险”模式,对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取消住院起付线。由财政补贴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比例和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县市政府以不低于每人每年200元标准为贫困人口购买补充商业保险,确保住院报销比例达90%以上,年度个人自付费用不超过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