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漯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市区道路实施机动车限行的通知》,自2019年11月19日起至30日,市区道路实施机动车限行。

  据了解,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漯河市道路交通实际,经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主城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

  限行区域为漯河市南环路以北、中山路以西、龙江路以南、107国道以东(不含上述道路)区域内的城市道路;限行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至30日,每周工作日7时至21时。

  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数为字母的,以末位数字为准),工作日每天限行两个号。即星期一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1、6;星期二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2、7;星期三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3、8;星期四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4、9;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5、0;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周六、周日,按对应调休的工作日限行。

  《通知》同时指出,各类货车除遵守以上规定外,还应遵守漯河市对货车的其他限行、禁行规定。限行期间遇有重度以上污染天气,需要启动更高级别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另行通知。违反本通知之规定上路行驶或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的机动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电子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予以处罚和曝光。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知之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记者 杨增强 实习生 陈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