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河南分网1114日消息(记者 王勇生 通讯员高磊)一辆 “十四手” 老款奔驰在经开十五大街石武高铁下斜撞上限宽石车损严重。以此路段道路状况,行至此处驾驶人不可能不减速慢行通过;见到交警,驾驶人没有事故突发后的惊慌不定,种种迹象显示其中必然存在“猫腻”。经过现场事故交警的盘问调查,一起蓄意骗保案件浮出水面。

  201911102159分左右,郑州交警四大队接到110指派经开第十五大街郑州露露饮料有限公司门口有一起单方事故,交警经开夜巡两号迅速到现场。不多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也赶到事发地。现场位于经开十五大街郑州露露饮料有限公司大门南侧石武高铁桥下,一辆号牌为豫***H29的白色老款奔驰轿车斜撞在限宽石墩上,车头左前为碰撞点,副驾驶气囊打开,车边站着一个年轻小伙子自称是车辆驾驶人也是事故和保险的报案人。

  事故地点属于新旧道路交接路段,此路段没有路灯,视线并不好,路况欠佳,路上按放着几个贴着反光膜的限制大货车通行的限宽石墩;北侧几十米外道路状况良好、路灯明亮。正常情况下,由北向南的交通参与者驶入此路段就会主动降低车速,缓慢通过限宽石墩;即使发生事故,一般也是刮擦事故,车损不会太大。而从报案事故车辆状况看,第一事发时车速不低,第二,车辆迎头碰撞石墩;酒后驾驶或者肇事顶包可能性比较大。但是交警在与报案驾驶人交流和询问过程中,并没有发现当事人有经历事故的紧张也没有酒驾行为。至于顶包的嫌疑,在面对交警不断的询问中,报案人坚称车上就他一个人,自己就是驾驶人。

  在对驾驶人和车辆进行信息核对时,交警获悉:驾驶人名叫郑某某,22岁,河南方城人,C1证;豫***H29的白色奔驰轿车为20115月入户的老款车型,车辆有13次过户记录,最后一次为20191025日,“第14手”车主为程某某,与驾驶人郑某某为同龄同乡。

  老款豪华品牌小客车、刚刚过户的二手车、不应该发生的事故……一个设想浮现在出警交警心头:骗保?随即对车辆进行查看,发现虽然车头碰撞后损毁严重,但是只有副驾驶的气囊打开,主驾驶气囊没有打开;几个厚实的靠垫放在车内。而驾驶人反映仅仅碰撞时头部碰到挡风玻璃有一点疼,身体其他地方没有问题……

  “你从哪开过来的?”交警问郑某某。

  “从中牟白沙。”郑某某说。

  “你咋走到这儿的?”交警又问。

  “我是用手机导航过来的。”郑某某回答。

  “这车不是你的,这事故车损不低,你通知车主一下吧”交警对郑某某说。郑某某一面答应一面掏出手机给车主打电话“出事故了,交警让你来一下”。

  “把你的手机给我,我看一下导航记录”交警伸手要过郑某某的手机,打开导航软件一看,根本没有导航记录。随后对其手机即时通讯软件进行检查发现,在其与他人聊天中有谈到今晚出来做起事故报保险理赔的记录。

  仅仅在郑某某打电话2分多钟后,交警发现事故车辆旁边站着两个男子,随口问:“你们是干什么的?其中一人回答:“这是我的车,我是车主。

  “你是车主?你从哪来的?”交警问

  “我从白沙。”那人回答。

  从白沙到事发现场大约123公里的路程,开车最快也要20分钟,两分多钟?真是“神速”!分明是就在附近。

  经查,该男子就是车主程某某,随即交警将其控制。面对交警盘问,程某某矢口否认,坚称自己没有参与骗保。随后交警在程某某的手机里也发现了其与他人商量做一起事故保险理赔的聊天记录。报警人郑某某跟车主程某某的聊天记录里均有对这次碰撞有计划预谋,并非是由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造成的意外事故,而是试图通过有预谋的碰撞造成车辆损失达到骗取保险理赔的目的。看到交警手中的证据,程某某哑口无言。

  在交警的追问下,报案人郑某某与车主程某某承认了用老旧奔弛轿车计划骗保的行为。

  经落实,在白沙某KTV工作的程某某于20191025日以9.5万的价格在二手车市场分期购得此车,并购买了全险。11月初其在驾驶过程中将车辆部件损坏,随后就生出一个不想自己花钱换个该部件的念想,就通过手机与网友进行筹划,并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同在郑州打工的发小郑某某。101018时许,程某某带一个朋友与郑某某分别驾驶两辆车从白沙出发向郑州市区驶来,原计划由郑某某驾驶奔驰轿车制造与其他汽车碰撞的事故,但是感觉实施起来风险不确定,就改为制造一起单方事故。21时许,三人找寻到事发地,随后由郑某某驾驶白色奔驰轿车以四五十公里每小时的速度撞向限宽石墩,造成车辆严重损坏的交通事故的假象。程某某与其朋友在附近静观事态发展。

  出警交警请示大队相关负责人后,联系辖区派出所通报情况,将涉案人员和涉案车辆移交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目前,嫌疑人郑某某、程某某因涉嫌诈骗被经开警方依法治安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