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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阳光新城噪声案尘埃落定 业主方败诉

2013-09-27 14:36  来源:大河报我要评论 

  央广网河南分网消息 据大河报报道:因不堪忍受中州大道的噪声,郑州市阳光新城小区64户业主联名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在长达两年的马拉松式的诉讼过程中,他们中有的人卖了房子,还有人自己整改房屋后息事宁人,但仍有43名业主选择坚持。昨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终审判决,此案以业主方的败诉告终。

  “官司输了。”昨日,踏出郑州中院大门,手拿判决书的业主崔先生步履沉重,长叹一口气。

  崔先生手中的判决书上,详细阐述了法院的观点。法院认为,产生涉案房屋噪声超标的原因是中州大道改扩建后车速高且车流量大。2011年郑州市人民政府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中,明确对中州大道降噪的责任主体为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城乡规划局等政府相关部门,开发商郑州泰宏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泰宏公司)无降噪义务。

  此外,就业主们提出的泰宏公司在建设涉案房屋前,没有按《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编制环评文件一事,法院认为,环评文件只是针对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的相关文件,虽然泰宏公司没有依法编制,但其行为和涉案房屋的噪声超标没有关联性。

  “在噪声产生的原因和降噪主体均不是泰宏公司的情况下,业主要求泰宏公司承担降噪责任和赔偿因噪声超标而产生的损失,没有合同依据和法律依据,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 王玮皓 实习生 马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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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牛闪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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