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郑州5月23日消息(记者 彭华)以奋斗为青春最亮丽的底色,在实践的道路上昂扬奋进,让勤奋学习成为青春飞扬的动力,让增长本领成为青春搏击的能量,书写着自己无悔的青春。杨关今年35岁,是一名青年法官,也是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团队长。工作8年来,杨关脚踏实地、忠于职守、认真严谨,凭借身为法官的责任与担当,和作为青年的朝气与勇气,怀爱民之心、想为民之策、练为民之功,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昂扬奋进,用奋斗书写青春的华章。

正在工作的杨关(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用青春的信念诠释“司法为民”

虽然成为员额法官不满三年,但杨关以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及法官助理等身份已在司法这条路上行走了多年,“这条路上的酸甜苦辣,点点滴滴皆入我心,让我无时不感觉到‘司法为民’四个字说起来轻松,拿起来沉重,要实实在在践行下去更需用心出力。”回忆起自2014年参加工作至今收获的心得体会,杨关感触颇深。

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是杨关时常要思考的问题。“要常怀爱民之心,真正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要为了结案而结案”是杨关找到的“方法”之一。

2020年,在杨关负责办理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原告杨某在立案后一直处于失联状态,本着对案件负责的态度,杨关并未因通知不到原告为由按照自动撤诉处理,而是选择拨打了原告提交的材料中其姐姐的电话进行询问。在得知原告在立案第四天便因车祸去世后,杨关主动询问其继承人情况,并在征求其家属同意后将其唯一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母亲追加为案件原告,并通过网上开庭的方式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最终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这对于我来说仅仅是办理完结了一个普通的案件,但对于原告家属来说则是完成了原告的一桩遗愿,更是为已去世的原告争得了最后的公平与正义。”杨关说:“司法为民”从来不是飘在空中无法碰触的白云,而是体现在每一次接待当事人的耐心中,体现在每一场程序严谨的庭审中,体现在每一次深思熟虑的裁量中,体现在每一份公正准确的判决书中。”

采访中,“常怀爱民之心”是杨关“输出”频率最高的一句话。正是常怀这样满心的爱意,在这一年度杨关共计办理了873起案件,是他在7年的司法生涯中第三次荣立三等功。

身为法官 要做注重细节的有心人

“作为法官,不能就案办案,要注重细节,做个有心人。”杨关说。在工作中,杨关努力做到通过案件的表象看透案件的本质,既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又坚决驳回不合理诉求,对虚假诉讼等违法行为更是依法严肃处理。

在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中,原告王某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将孩子的父亲赵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孩被告赵某一次性支付孩子未来13年的抚养费、学费等共计120万元。由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十分配合、甚至主动提出一周内全部履行,凭借敏锐的洞察力,杨关总觉得事情有些蹊跷。通过搜索相关信息,杨关发现,被告赵某作为债务人还有数个已经败诉的民间借贷案件,且就要进入执行阶段。而原告与被告在离婚时已经约定赵某今后不用负责孩子的抚养问题,且离婚后不久赵某就因经济犯罪被刑事拘留。

为了找到原告王某突然变卦的原因,杨关决定开庭审理此案,并要求开庭时原告王某本人必须到场。审理期间,杨关发现,王某在赵某被拘留后多次用钱财帮助赵某。在慎重考虑后,杨关以原告诉讼请求过高为由,结合被告现有收入水平,判决其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为止。

“该案不排除原告有帮助被告转移财产的行为。”杨关说,“但是索要孩子抚养费是合情合理的,我们也要保证原告的合法权益,所以法院会支持合理范围内的诉讼请求。”这既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防止了原、被告串通伤害其他债权人利益。

“司法为民是正路,但不乏艰难险阻。行走在这条路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缺一不可。”杨关说,以忠诚为路标,才能放心走、不偏航;把“为民”做双脚,才能走得快、走得好;用公正守内心,才能走得稳、不迷茫;把廉洁当信条,才能走得正、站得直。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杨关用奋斗谱写青春,为自己心中的法治理想与社会主义法治事业贡献着新时代青年的磅礴力量。

身边的榜样,前行的力量。在我们身边,有坚守法治信仰、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官,有提供后勤保障的行政人员,也有脚踏实地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他们是一群平凡的人,从事着平凡的工作,却谱写着不平凡的事迹。他们就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进步的力量!

编辑:夏莎
原创版权禁止商业转载 授权>>
转载申请事宜以及报告非法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010-56807194
长按二维码
关注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