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候鸟南迁季节。为做好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郑州市林业局11月5日就规范野生动物救护工作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均要成立专业的野生动物救护站,并公布救护电话,救护经费要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近年来,我市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广大市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形成了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良好局面。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野生动物的收容救护工作,提升野生动物救护效率,市林业局下发通知,要求加强收容救护站点建设,夯实全市野生动物救助基础。各县(市)要成立专业的救护站,落实专门救护场所,配备专业人员、救护车辆、救护的基本药品和器械;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公布救护电话,救护经费要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区(开发区)要确定专门救护点,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创新野生动物救护工作方式,可以依托民间机构(如宠物商店、野生动物繁育场所等)开展民办公助救护形式,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到野生动物救护工作当中,要向社会公布救助地点联系人、电话等。

通知明确,野生动物收容救护遵循及时、就地、就近、科学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首先进行收容、救护,以有效提高野生动物救护存活率。如果救治力量不够,可以向市野生动物救护站申请移交。野生动物救护从救助、饲养、放归各环节都要采取科学措施,以减少对野生动物的人为干扰和伤害。

针对规范救护工作程序,通知明确,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点接收野生动物时,应当进行登记,并向移送人出具接收凭证。对体况良好、无须再采取治疗措施或者经治疗后体况恢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的野生动物,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选择适合该野生动物生存的野外环境进行放生。各收容救护站点要建立收容救护档案,记录收容救护的野生动物种类、数量、措施、状况等信息,并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隔离检查、检疫,对受伤或者患病的野生动物进行治疗。(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尚光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