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郑州10月11日消息(记者 彭华)近日,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明确工作目标。到2021年年底,全面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体系,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制度。到2025年,全面推行林长制取得显著成效,形成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如期完成“十四五”林业发展目标,森林覆盖率达到26.09%,森林蓄积量达到2.2亿立方米,草地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5%,湿地保护率达到53.21%,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森林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8‰以下,森林、草地、湿地生态资源全要素碳储量达到8.3亿吨,基本建成森林河南。

到2035年,林长制改革全面深化,运行体系和制度更加完善,森林覆盖率达27%以上,森林蓄积量达2.3亿立方米以上,草地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5.5%,湿地保护率达到53.5%,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下,森林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5‰以下,森林、草地、湿地生态资源全要素碳储量达到8.8亿吨,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升,林草碳中和能力、生态服务功能显著提高,基本建成生态强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关于工作职责,《意见》提出,分级设立林长,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体系,省级第一总林长由省委书记担任,总林长由省长担任,副总林长由不担任政府职务的省委副书记、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的副省长和分管副省长担任,林长由省委、省政府其他领导同志担任。

市、县级参照省级建立林长体系。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结合本地森林、草地、湿地资源情况设立林长体系。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等经营单位设立林长,纳入市、县林长责任体系。各级林长实行分区(片)负责制和层级管理。设立林长办公室。

县级及以上设立林长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同级林业主管部门,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主任由同级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

《意见》提出多项任务:

(一)加强林草资源保护。严格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推进中游“治山”、下游“治滩”、受水区“织网”,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示范区。

(二)加快林草生态修复。实施“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及生态环境脆弱区林草生态修复。科学推进沙化和石漠化土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三)强化林草灾害防控。落实重大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地方政府负责制,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和联防联治机制,加强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十四五”期间消除栾川县等4个松材线虫病疫区县;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防灭火一体化,科学防控林草火灾。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和防控机制,联合开展监测、防控工作。

(四)加强林草资源监测。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推进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建设,开展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持续完善林草资源“一张图”“一套数”动态监测体系,逐步建立重点区域实时监控网络,及时掌握林草资源动态变化。建立全省林长制智慧管理、森林防火预警监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古树名木监控等系统。

(五)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全面深化国有林场改革,保护和发展国有森林资源。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全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机制,完善产权权能实现形式。

(六)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完善林区基础设施,加强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履职和乡镇(街道)林业工作站能力建设,提升基层保障能力。建立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和乡镇(街道)共同管理的专(兼)职护林(草)员队伍,强化培训管理,实现网格化管理。加强基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配齐配强执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