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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身边的好榜样 人民的好法官

2017-12-19 16:58:00来源:央广网河南分网

  

  央广网河南分网12月19日消息 (本网特别报道组)近日,中共河南省委做出关于表彰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的决定,汝阳县人民法院干警胡二波被授予“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荣誉称号,成为汝阳县政法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干警。

  胡二波,男,1970年6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汝阳县人民法院蔡店人民法庭庭长、员额法官。他从事审判工作23年来,始终坚守在基层法庭第一线,无私奉献、尽职尽责,始终秉持“百姓生活无小事”的信念,办案从细微处着手、强调沟通、着重调解、慎用判决。23年来,审结一审民事案件2250件,均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无一起引发不良影响的案件。胡二波连先后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办案标兵”、“个人三等功”、洛阳市政法系统平安洛阳“十佳卫士”、河南省法院系统“全省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十几年如一日的工作态度,成就了如今的办案标兵

  2017年10月23日上午10点,由胡二波开庭审理的一起交通事故民事纠纷案在汝阳县人民法院视频审判庭开庭。

  11点05分左右,庭审结束,由于双方当事人对于补偿金额预期存在一定的差距,经双方同意,开始庭下调解。

  与双方调解十五分钟后,双方对补偿金额达成一致。

  11点30分,由胡二波起草和解协议,双方签字,达成和解,该起交通事故民事纠纷案以被告当场将赔偿金额以转账的方式赔付给原告落下帷幕。

  “像这样的案件,我们每天都会遇见,也是我们基层法官的日常工作”,调解成功后的间隙,胡二波这样告诉我们。

  二十三年来,胡二波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着利益双方当事人却不求回报的事情,忙碌而充实。

  “我喜欢这份工作,所以我要把每一个经手的案子做到最好”,胡二波经常这样说。

  优秀法官的办案工作经验

  对于基层办案法官面对案件过程中遇到的调解难等种种问题,胡二波有着自己的一套工作经验。

  首先,信任是人与人沟通的桥梁,也是案件调解成功的第一步。

  沟通是最重要的,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与预期,想要让当事人心理上接纳、认可一位法官, 对当事人的态度很重要,只有建立起了信任,当事人才会接纳我们,基层法院的法官们面对的是基层的劳动人民,耐心的倾听,感同身受的去理解当事人所处境遇,与当事人沟通时通过现身说法,从理解的角度跟当事人讲清楚法理与人情。

  现在基层法院法官们经手的案件普遍是由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离婚等这几类案件居多,而在这几类案件里面,普通情况下双方当事人没有极端化的矛盾,只要工作得当,是可以算在可调解成功的范围内的,获得当事人的信任,是调解基层案件成功的第一步。

  其次,即时下判,调判结合,能调则调,当判则判。 对于某些案件,双方当时心理预期相差过大,不具备调解成功条件的要即时下判,最大程度的缩短办案时间。

  再者,判后答疑,判决后当事人有任何不明了、想不通的地方,对事人做详细的疑惑解释。

  如果对于法律使用有拿捏不准的地方,胡二波都会谦逊的去请教院里的优秀法官。

  “对于判决的每一个案件,都要做到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结果公平、合理、合法”。胡二波是这么说的,在实践中也一直是这么做的。

  今年来,汝阳县人民法院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忠诚履职,扎实开展平安汝阳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通过深入开展“转作风、提质效、树形象,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专项活动,全院干警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涌现出一大批无私奉献、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为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塑造了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通讯员 张克雷)

编辑: 叶远

榜样|身边的好榜样 人民的好法官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做出关于表彰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的决定,汝阳县人民法院干警胡二波被授予“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荣誉称号,成为汝阳县政法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