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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法院:子不养父母 执行干警再续亲情

2017-05-18 08:34:00来源:央广网河南分网

  央广网河南分网5月18日消息(本网特别报道组)百善孝为先,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对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要求。5月15日,在强制手段的威慑下,汝阳县法院执行法官成功调解一起拒不支付赡养费案件,让父子两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2017年1月13日,一位已至耄耋之年的老人来到汝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的判决,让儿子承担其赡养费。该案经法院审理判决,被执行人程某应从2016年6月1日起每月支付原告夫妇两人赡养费各200元,于每月30日前履行完毕,并支付原告提供的医疗票据中一半的医疗费用。判决生效后程某拒支付赡养费,老人只得再次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通过村组了解情况后,考虑到老人与被执行人程某虽是收养关系,但希望程某能念及亲情,主动履行赡养义务。不料程某不仅态度强硬,还拒不履行义务,经常外出打工躲避执行。据杨法官介绍,被执行人程某已是汝阳法院执行局的“老顾客”了,上次强制执行时,程某迫于压力履行了部分赡养费,但之后就外出打工对父母既不管不顾,也不再支付赡养费。执行局通过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在某银行有较大额存款,遂将其账户的存款进行了冻结,并依法扣押被执行人程某电视机一台、电冰箱一台、电动车一辆,并将其司法拘留15日。

  程某的儿子在外打工无意在手机微信上看到了父亲因不赡养老人而被拘留的消息,立即与该院执行局联系,表示愿意替父母支付赡养费,并对其父的这种行为感到羞愧,然而老人却觉得赡养老人不是孙子的责任,拒绝接受孙子的赡养费。面对这种情况,该院执行局干警决定将老人、程某的儿子带到拘留所与程某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经过执行法官的3个多小时的沟通说服以及程某儿子的耐心劝解,程某当面向两个老人承认了错误,并当面写下悔过书,请法官监督。当两个老人准备起身走时,程某及时上去搀扶,久违的温情终于伴随着执行和解协议的达成,而重新充满这个家庭。  

编辑: 李行
关键词: 法院;赡养;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