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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警方开展为期7个月的打击涉车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2017-03-09 16:0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河南分网3月9日消息  (本网特别报道组)在2017年的全市公安工作会议上,郑州警方强调,要坚持“以打开路、以防为先、打防并举、打防结合”理念,即始终坚持“打击是龙头,防范是根本,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原则,全面提升打防犯罪能力水平。同时牢固树立“破大案也要破小案,破小案就是为民办大事”理念,即坚持大案小案齐抓共管,提高综合打击效能。

   

  据了解,近年来,盗窃电动自行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盗窃车内物品等案件发案率较高,社会反映强烈,此类案件也成为郑州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强化此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减少发案,保护群众财产安全,郑州警方从今年3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打击盗窃电动自行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盗窃车内物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简称打击涉车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持续到今年9月30日,对涉车违法犯罪展开重拳出击。

   

  3月9日上午,郑州警方在紫荆山公园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打击涉车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启动仪式,正式拉开了这场为期7个月的专项攻势,全市公安机关各相关警种代表共计200人参加了启动仪式。通过这次启动仪式,郑州警方向全体民警发出集结令、向广大市民发出动员令、向犯罪分子发出正告令!公安机关将集全警之力、聚全民之智,警民携手,万众一心,共同发起打击盗销电动车违法犯罪的凌厉攻势,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省会百姓的安全指数。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全市公安机关将主要开辟三个战场。第一个战场:大会战。各警种、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合成作战意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迅速形成全警参与、整体作战的打击合力,进一步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现场抓获能力、案件串并能力、深挖余罪能力、赃物返还能力,持续保持对违法犯罪严打、严防、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第二个战场:大防范。要以电动自行车被盗警情高发路段、高发区域、高发小区、高发部位为重点,加强交通管理和巡逻查控工作力度,增加见警警、管事率、现场抓获率,提高震慑效果。第三个战场:大清查。要以可能存在“窝赃、销赃、运赃”的旧货市场门店、电动自行车修理摊点、出租大院仓库、中小型货运面包车为重点,主动进攻、主动出击,收缴一批被盗赃车,破获一批窃车案件,挖出一批盗销人员,堵住“黑车”销售渠道,坚决做到“捣毁窝点、切断链条、取缔源头”。

   

  据郑州警方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专项行动中,警方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强化案件信息研判工作。要认真分析涉车案件发案形势,发现掌握规律特点,有针对性的部署打击和防范工作。要对辖区涉车案件梳理分析,开展专业研判,发现案件线索。各警种要按照合成作战的要求,整合部门资源,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二是加大侦查破案力度。要树立经营意识,全面搜集、固定违法犯罪证据,积极进行案件串并,拓展团伙成员,选准破案时机,达到“破一起带一串,抓一人带一伙”的效果。三是严密巡逻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摆到涉车案件高发的街(路)面、社区以及公共场所周边,提高见警率,扩大防控面,有效遏制发案;要充分利用视频监控平台,探头站岗、鼠标巡逻,严密辖区路面视频巡查监控,发现犯罪嫌疑,及时处警处置;要组织力量开展便衣巡逻,注重发现可疑人员,形成严密的防控网络,打现行、防现案、压发案。四是强化科技手段应用。积极推广安装“车卫士”,利用技术手段追踪被盗电动车,发现犯罪线索。同时,要结合电动自行车防盗车牌安装专项行动,利用电动自行车防盗车牌结合路面卡口及视频监控发现犯罪线索。五是打窝点,强追赃。要全链条打击,坚决打掉销赃窝点。坚持追赃与破案并重,对追缴的赃物,要依法及时发放返还。六是强化宣传防范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安全防范的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检举违法犯罪线索,对扭送犯罪嫌疑人和提供线索破案的,予以奖励(奖励细则见通告)。此外,公安机关号召和鼓励更多的“绿城百姓”见义勇为,积极检举、揭发盗销电动车违法犯罪线索和行为,警民齐心、联手擒贼,共同守护绿城平安。

   

  省公安厅副厅长、郑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沈庆怀指出,“盗抢骗”犯罪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危害经济社会发展、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今年,郑州公安将继续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的原则,以战役式专项行动为引领,抓现行,打团伙,破串案,控销赃,断链条,深度挤压犯罪分子在郑活动空间。他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破大案也要破小案,破小案就是为民办大事”的观念,要以“打团伙、抓现行;串并案、追逃犯;捣窝点、除源头”为主攻方向 ,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零容忍”态度,有案必查、余罪必究、逃犯必抓、赃物必缴,以“雷霆出击,务求全胜”的实际行动,迅速掀起严打整治专项行动高潮,维护好省会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公安机关正告那些敢于伸手的犯罪分子,“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要立即悬崖勒马,主动投案自首,不要心存侥幸!公安机关将铁拳亮剑、除恶务尽,绝不会给任何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通讯员 王洪岩)

  附:

  郑州市公安局

  关于严惩盗窃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的通告

  为了严厉惩处盗窃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遏制我市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的高发态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盗窃电动自行车犯罪活动。坚持“有案必查、余罪必究、逃犯必抓、赃物必缴”,依法严厉打击盗窃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抓获一批盗窃电动自行车犯罪嫌疑人,抓获一批盗窃电动自行车在逃人员,依法惩治盗窃电动自行车的违法犯罪分子,坚决遏制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的高发态势。

  二、依法整治非法设立的废旧电动自行车交易市场。坚持“保护合法、取缔违法、打击非法”,清理整顿经营、拼装、改装、翻新二手电动自行车的场所,摧毁电动自行车盗销网络,追缴一批被盗电动自行车。

  三、依法惩治收购、窝藏、转移赃物人员。任何单位和个人收购、窝藏、拆解组装或者销售公安机关立案追查的涉案电动自行车,或者明知是被盗电动自行车而窝藏、拆解组装或者销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第六十条第三项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定罪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明知”是被盗电动自行车:

  (一)在电动自行车非法交易场所销售、购买的;

  (二)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购买的;

  (三)无依法应当具有的合法票据证明的;

  (四)电机号、车架号等有明显改动的。

  四、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盗窃电动自行车或者明知是被盗电动自行车而窝藏、收购、拆解组装或者销售的,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上缴车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五、加强警民协作配合。公民电动自行车被盗后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公安机关查获被盗电动自行车后,依据公民报案记录进行发还。

  六、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公民举报盗窃电动自行车和销售、购买、拆解组装、窝藏被盗电动自行车等违法犯罪人员的,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奖励500元;扭送盗窃电动自行车犯罪嫌疑人的,奖励1000元;举报窝藏、拆解组装或销售被盗电动自行车窝点,查证属实的,奖励2000元。公民可以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来人来信、登录郑州刑警CID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并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编辑: 李行
关键词: 公安;盗窃;电动车;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