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郭兵

  11月14日,记者从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办了解到,12个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组近日已分别进驻郑州、开封、洛阳、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三门峡、济源10个省辖市(示范区)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等13个部门、单位,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工作。

  督察进驻期间(2020年11月14日-11月28日),督察组将按照《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南省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针对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中进展缓慢、推进滞后,以及国家重点关注的工作任务进行督察,对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情况进行督察,同时督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情况。对于环境污染问题,可通过“12369”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督察进驻期间,如发现督察组及其成员存在违反《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试行)的情形,可向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反映。电子邮箱:hnhbtjcs@163.com;信箱地址为:河南省郑州市学理路10号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邮编: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