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记者从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根据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我省下达2019—2020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共计3.008亿元。

  为扎实有序做好全省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省应急管理厅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

  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我省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对于老年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的重病患者等特殊受灾困难群众,本人办理申请手续困难的,各地应主动将其列为救助对象,主动开展救助工作。

  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按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致贫返贫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做好因灾导致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散居孤儿、困难儿童、事实无人供养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同时,视情提高救助标准,重点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温暖过冬。

  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冬春救助原则上通过“一卡(折)通”,采用社会化方式发放,不具备条件的可发放现金;确需采取实物救助的,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和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组织采购,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安全。资金分配要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类施救”的原则,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坚持集体研究,按照有关审批程序分配资金,不得平均分配、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不得挤占、截留、挪用,不得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确保资金分配科学、公平、公正。(记者 谭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