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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拟规定网上食品“外卖”要实名登记

2017-11-28 08:52:00来源:大河报

  央广网河南分网消息 早点铺、奶茶店、路边菜摊……市民日常生活与食品生产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简称“三小”)密切相关。

  如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昨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河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小经营店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草案)》提请二审。与一审稿相比,二审稿增加了对“三小”食品网络经营的监管,对“三小”监管从线下延伸至线上。

  修法1

  拟规定对网上食品“外卖”进行实名登记

  公开报道显示,目前百度外卖入驻商户近百万,美团外卖合作商家超200万。这么多商户,如何保障公众吃得放心?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曾提出,现在网络食品交易非常普遍,建议把食品“三小”管理延伸到网上。

  法制委员会采纳了这一建议,并在草案中增加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责任,并检验其登记证或者备案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反规定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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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外卖第三方平台规范入驻商家

  目前,郑州的外卖平台是否进行了实名制登记?记者进行了体验。

  记者分别打开百度外卖、美团、饿了么三款订餐软件,均可找到商家的“食品安全档案”。记者随机体验了20家餐饮外卖店,其中18家店铺上传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照片,还有两家只有“营业执照”照片。

  尽管证件照片相对完善,但也存在部分店铺照片模糊不清的情况。此外,对于上传证件的真伪很多消费者也无法判断。

  对此,第三方平台如何把好商家的入口关?此前,饿了么相关负责人在受访时曾表示,正常情况下,商户自主申请线上开店后,合规部门会在24小时内对店铺进行严格审核。店铺需要在通过资质审核的情况下,才能申请开通。

  修法2

  开早市、办夜市,先到食药监管部门备案

  开早市卖菜,想开就能开?草案二审稿将小作坊、小经营店管理从一审稿的“许可管理”变为二审稿的“登记管理”,进一步放低了准入门槛。

  同时,草案规定对小摊点实行备案管理。从事小摊点经营活动,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明、健康证明和拟从事项目的说明进行备案。小摊点应当在批准的地点和规定的时间从事经营活动,并在明显位置悬挂或张贴备案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草案规定,在发放登记证、备案卡后的两个月内,县级人民政府食药监管部门还要对“三小”进行首次现场监督检查,并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三小”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对于未办理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小作坊、小经营店,食药监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处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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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管理降低了进入门槛,但增加了后期监管力度

  降低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的“准入”门槛后,能不能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对此,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关少锋进行了解释,食药监管理部门、一线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均反映,许可管理,在实践中会造成大量的小作坊和小经营店因难以达到许可条件而无法经营,易引发社会矛盾,建议修改。

  因此,法制委员会慎重考虑了这一意见,经过多次论证,并与省政府及食药监管理部门磋商后,建议将许可管理变为登记管理。

  “我省对小作坊和小经营店实行的登记管理,是一种宽进严管的制度设计,事前进入的门槛比较低,事中事后的监管比较严。”关少锋说,既体现了严格管理,又有利于放开搞活。

  据悉,几年前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已有25个省、市、区按照法律要求,制定了“三小”管理条例,其中大多数实行的都是登记管理制。

  修法3

  一年内两次受到责令停产,5年内拟不得从事食品生产

  草案二审稿提出,对于轻微违法行为,慎用罚款种类的行政处罚,一般采用先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再给予罚款。对性质较为严重的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保持了高压态势,设置了对小作坊和小经营店罚款数额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同时,还设定了资格处罚,新增规定:小作坊、小经营店在一年内两次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处罚的,其业主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此外,二审稿还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奖励、资金资助、减免场地租金、信贷支持等措施,支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改善生产经营条件,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发展特色食品生产,创建知名品牌;鼓励建设改造适宜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生产经营的集中场所,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鼓励建设特色食品街。(记者 侯梦菲)

编辑: 张航

河南拟规定网上食品“外卖”要实名登记

早点铺、奶茶店、路边菜摊……市民日常生活与食品生产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简称“三小”)密切相关。对于未办理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小作坊、小经营店,食药监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处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