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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 生产安全事故将提级调查

2017-10-08 10:35:00来源:郑州日报

  央广网河南分网消息 记者昨日从郑州市安监局获悉,河南省安委办近日下发通知,对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一律上提一级调查处理。

  据悉,今年7月份,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国务院安委会决定从7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近期先后对我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督导督查。

  为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的警示、惩戒作用,加大事故调查问责力度,有效遏制事故多发频发的苗头,省政府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一律上提一级调查处理。

  我国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现行依据是2007年施行的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分四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大事故(10到29人)、较大事故(3到9人)、一般事故(3人以下)。事故等级与事故调查组的级别以及事故责任追究轻重挂钩。其中,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组织调查,重大事故由发生地省级政府负责调查;较大事故由社区的市级政府负责调查;一般事故由县级政府负责调查。上调一个等级,意味着大检查期间只要发生较大事故(死亡数达到3人),省政府就将出面调查处理。(记者 黄永东 通讯员 郭勇)

编辑: 张航
关键词: 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

河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 生产安全事故将提级调查

记者昨日从郑州市安监局获悉,河南省安委办近日下发通知,对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一律上提一级调查处理。我国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现行依据是2007年施行的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分四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大事故(10到29人)、较大事故(3到9人)、一般事故(3人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