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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将出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 处罚开大单须备案

2014-02-22 08:43  来源:大河报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河南分网消息 据大河报报道:以往,行政执法人员开出大罚单之后,“服不服”要看当事人是否主动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没有一双“眼睛”在“背后”审视、监督;今后,我省将出台法规,由政府监督重大行政处罚行为。昨日,省政府法制办发布《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在做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15日之内,向政府备案。

  每年年底,省政府法制办都要进行依法行政考核,对全省行政处罚许可、处罚案件进行评查,这中间发现了不少问题:有的处罚罚得过轻,该罚5万却只罚了2万,能嗅到“权力寻租”的意味;有的处罚罚得过重,但却因当事人缺乏法律意识,草草结案。

  哪类行政处罚易开大罚单?省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举例,如税务部门对偷税漏税的处罚;安全生产部门对“黑煤矿”的处罚;交通部门对超载货车的处罚等等。在《办法》中,重大行政处罚是指: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实施罚款一次达到或者超过1000元的,如打架斗殴没构成刑事犯罪、依照行政处罚的;对无违法所得的经营性违法行为实施罚款一次达到或者超过10000元的,如楼盘没有预售许可证就打出了卖楼广告;对有违法所得的经营性违法行为实施罚款一次达到或者超过30000元的,如网吧、KTV等证照不全就开门营业。

  《办法》规定,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审查部门报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表,并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复印件。如果处罚违法或者明显不当,备案审查部门要制作通知书,建议执法机关在30日之内自行纠正,执法机关拒不纠正,由同级政府直接撤销、纠正,或者由执法机关的上级单位依法处理。记者 张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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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牛闪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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