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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出台政策提高教师待遇

2019-08-28 08:38:00来源:郑州日报

  全市教师待遇要提高啦!昨日,记者从郑州市教育局获悉,市教育、人社、财政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尽快落实提高教师待遇政策的通知》。

  在岗乡村教师享受生活补助

  政策规定,为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新政将原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学校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但低于省定标准的,统一调整为省定标准。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范围为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任课教师(不含县城)。乡村教师在岗时享受生活补助,离岗或退休后次月起取消。

  中小学班主任津贴不低于500元

  政策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发放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津贴,每月不低于 500元。原班主任津贴标准高于市定标准的不降低,各地可结合实际按规定程序适当提高标准。

  班主任津贴实施范围为全市公办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相同学段的特殊教育学校。发放对象为学校在编并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原则上每个标准教学班核定一名班主任。

  增设地方教龄补贴

  政策规定,自 2019年7月1日起,提高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龄津贴标准,在落实国家规定标准基础上,增设地方教龄津贴,按照每增加一年教龄增加10元的标准累计计算核定。

  地方教龄津贴实施范围为全市公办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相同学段特殊教育学校。发放对象为学校在编专任教师。高校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确保补贴、津贴落实到位

  新政明确规定,各地要确保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地方教龄津贴按省定标准落实到位。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属于岗位补助,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加快建立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申领信息库,实行实名制管理、动态监控,2019 年年底前要实现省、市、县三级全面贯通。

  班主任津贴和地方教龄津贴属于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部分。班主任津贴原低于每月500 元的,要统一调整到500元以上(含500元)。国家规定的教龄津贴政策和标准继续执行,不得冲抵;单列地方教龄津贴,单独核算。班主任津贴和地方教龄津贴增资部分相应增加各学校绩效工资总额,按照奖励性绩效工资渠道发放。(记者 王红 张勤)

编辑: 汪宁

郑州市出台政策提高教师待遇

郑州市出台政策提高教师待遇,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范围为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任课教师(不含县城)。地方教龄津贴实施范围为全市公办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相同学段特殊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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