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支行认真组织学习《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重点对增加和修订部分内容进行学习

  一是指导全行员工认真学习、高度重视银行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结合鲁山县行工作实际,严格贯彻落实。

  二是组织各岗位工作人员,根据新办法及时调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具体实施,确保我行各条线工作与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衔接。

  通过在全行各网点掀起学习五号令文件高潮,一线柜面在办理业务中严格守规,让金融法律法规、监管规章、行业准则贯穿各业务流程和环节,有效保护了存贷客户的消费者权益为营造良好合规消保文化奠定基础,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依法合规的经营环境,为全行各项工作的稳步开展提供有力保障。(通讯员 杨长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