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周口10月27日消息(记者 汪宁 曹磊 王永俊)近日,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刘某迫于失信公告的压力,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
  2018年9月,被告刘某到家住陕西省陇县的陈某家中采购药材原料,双方之间多次进行发货,并以微信转账的方式付款。经结算,刘某拖欠陈某货款21800元。陈某经多次催要无果,于2019年10月向郸城县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刘某支付原告陈某货款2180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仍拒绝履行义务,陈某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进行查控,被执行人刘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多次拨打刘某电话,其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该案的执行一时陷入了僵局。面对困难,执行法官毫不气馁,多次到刘某所在的行政村走访村干部和村民,打探刘某行踪,并采取广发失信公告的方式督促刘某还款。执行法官将刘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及失信信息制作成小公告,在刘某所居住乡镇的主要街道、行政村村室、学校等人流量大的地方进行张贴,广泛动员村民群众注意发现并积极举报。
  在公告张贴三天后,迫于舆论压力,躲避在外地的刘某主动联系到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法院判决义务。10月16日,刘某连夜搭乘汽车赶回郸城县,将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案件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