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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棵杨树引发的纠纷

2019-03-20 17:24:00来源:央广网河南分网
    央广网河南分网3月20日消息 日前,确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时,被执行人刘某向执行法官说到,“见面就吵架,我和李某根本不可能和解,你们也别做我的工作了”。

  刘某和李某之间究竟有多大什么矛盾呢?原来,李某和刘某是同组村民,李某和刘某的承包地相邻。1996年时,刘某在和李某相邻的地边栽种14棵杨树至今。现在杨树已经长大,李某认为杨树距离自家庄稼过近,树冠及树根对庄稼生长造成了不良影响。李某多次要求刘某将杨树伐掉。但刘某认为自己是在响应国家植树造林的号召,且杨树对农作物的影响很小,不想伐掉。在社区调委会的两次调解下,李某和刘某均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李某提起诉讼。案件经一审、二审后,依法作出判决,刘某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将14棵杨树清楚;李某、刘某双方于杨树清除后依界石为准各在边界让出半米挖出水沟恢复原公用水沟。

  判决生效后,因刘某一直未履行义务,李某向确山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深知地边纠纷在农村是引发集体冲突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了不激化矛盾,执行法官先前往李某和刘某争议的责任田处勘察,并向村民、村干部了解情况。在一番调查后,执行法官将李某和刘某叫到一块,想要妥善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可是还没说两句,李某和刘某又吵了起来。眼看局面僵持不下,执行法官决定单独做刘某的思想工作。在将刘某单独叫到接待室后,刘某便对执行法官说出了文章开头的话。执行法官向刘某解释到,刘某和李某作为承包地的相邻双方,本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14棵杨树虽然栽种在刘某的地里,但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李某地里庄稼的生长。况且,“远亲不如近邻”,不能因为十几颗杨树而伤了邻里的和气。

  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刘某也渐渐转变了态度。最终,刘某将14棵杨树伐掉后,双方责任田之间公用水沟也挖好了,挖水沟的费用由双方平摊。案件执行完毕后,刘某和李某也握手言和了。(通讯员 刘晓玉)

编辑: 彭华

十四棵杨树引发的纠纷

日前,确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时,被执行人刘某向执行法官说到,“见面就吵架,我和李某根本不可能和解,你们也别做我的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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