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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高压加劝导 老赖主动履行义务

2019-03-20 16:47:00来源:央广网河南分网

  央广网河南分网3月20日消息 近日,在确山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高压态势下,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马某释法明理后,马某转变态度,主动履行义务,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据了解,2015年8月26日,马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君二线行驶,与行人密某发生碰撞,至密某受伤。确山县公安局交通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马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密某受伤后住院,花费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3009.15元。马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投保有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密某住院时,马某垫付1000元医疗费。后双方因赔偿事宜未协商一致,密某向确山县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开庭审理后,确山县法院依法判决: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赔偿密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3009.15元;马某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赔偿密某25212.04元。

  判决生效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主动履行了义务,但马某却未在履行期限内履行义务。密某向确山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马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内履行义务,但马某仍一直拒不履行。在确山县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时,执行法官找到马某,明确告知其如再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将会被采取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看到确山县法院强制执行的强硬态度后,之前还一直以没钱为借口的马某有了转变。在马某心理发生变化时,执行法官抓住机会立即对马某进行劝导。面对确山县法院的执行高压和执行法官的劝导,马某同意履行义务。密某收到马某支付的25000元赔偿款后,自愿放弃剩余案款。正是有了执行法官的辛勤付出和工作智慧,该起案件才能顺利执行完毕。 (通讯员 刘晓玉)

编辑: 彭华

执行高压加劝导 老赖主动履行义务

近日,在确山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高压态势下,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马某释法明理后,马某转变态度,主动履行义务,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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