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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于拘留压力 老赖急忙把款还

2018-06-06 11:52:00来源:央广网河南分网

  央广网河南分网6月6日消息 2018年6月4日凌晨4点半,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出发前往张某家中将其强制带回,张某迫于拘留压力,主动履行义务。

  据了解,王某驾驶摩托车与相向而行的张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王某受伤住院。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王某和张某负同等责任。王某诉至确山县人民法院,要求张某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各项费用。确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某赔偿王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48979.46元,并赔偿王某精神抚慰金50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并查询了张某的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工商登记,未发现张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张某长期不在家中,无法采取强制拘留措施。6月3日晚间,王某给执行法官打电话称,张某回到家中。为防止张某再次逃跑,执行干警披星戴月来到张某家中,将张某依法强制带回法院。在经执行法官释法明理,说服教育后,张某仍然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决定对张某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当场向张某宣读了拘留决定书。最终,迫于压力,张某表示愿意还钱,并通知其家属送钱,当场缴纳了全部案款,该案顺利执结。因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义务,法院也依法决定对其解除拘留。

  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代表着法律的权威。不履行生效裁判,甚至抗拒执行,就是在挑战法律权威,破坏社会秩序。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张某在法院拘留时及时悔过,履行了还款义务,法院依法决定对其解除拘留。(通讯员 刘晓玉)

编辑: 汪宁

迫于拘留压力 老赖急忙把款还

2018年6月4日凌晨4点半,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出发前往张某家中将其强制带回,张某迫于拘留压力,主动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