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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法院:法官柔性执行显成效 十八年旧案终和解

2017-12-20 17:09:00来源:央广网

   “我们算是‘不打不相识’吧!以后有时间到找你喝茶!”在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两位当事人有说有笑地握手言和。1112日,文峰法院成功执行和解一起十八年前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以柔性调解方式力破执行难案旧案。

    事情要追溯到19981012日,黄某驾车与相会的雷某亮驾驶的小货车发生相撞。小货车方向失控后又与童某驾驶的面包车再次发生碰撞,造成三车不同程度损坏。2002年,文峰法院对案件依法作出判决:被告黄某赔偿原告童刚10.182万元。由于黄某给付3万元后便拒不履行其义务,童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年10月,该院立案执行,对黄强的每月工资收入进行扣留400元。

     201711月,文峰法院对长期未结案件进行排查和清理。期间执行法官重新查询了黄某的工资情况,证实其已退休且工资已大幅上涨。根据实践经验,法官认为其有能力履行剩余赔偿款,于是联系黄某并对其进行劝说。经过多次沟通,几天后黄某终于同意协商解决。

      12日,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隔14年再次坐到了一起就该案进行协商。经法院计算,黄强尚未履行的标的额为2.366万元及其利息。而利息计算问题令双方出现分歧:童某认为应当依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黄某则表示利息负担压力太大,自己实在没有能力。案件再度陷入僵局。

     为此,执行法官分别跟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希望两人互相谅解,互相退让一步,以尽快解决事情。在法官的温情调解下,双方开始理解对方的难处,气氛得到缓和。在法官的见证下,黄某为自己在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态度向童某道歉,童某表示谅解。双方同意黄某支付8000元作为利息,当天一次性支付本息后便申请结案。最后,黄某通过朋友借款取来现金3.166万元并亲手交给童某,两人互相谅解、握手言和,这起18年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终于得以完满解决。(通讯员 李永飞 李伟)

编辑: 张航

文峰法院:法官柔性执行显成效 十八年旧案终和解

“我们算是‘不打不相识’吧!以后有时间到找你喝茶!”在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两位当事人有说有笑地握手言和。11月12日,文峰法院成功执行和解一起十八年前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以柔性调解方式力破执行难案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