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会上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文波专案组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院长高峰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

齐齐哈尔市法院一个集体和一名个人荣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彰

齐齐哈尔市法院一个集体和一名个人荣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彰

齐齐哈尔市法院一个集体和一名个人荣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彰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齐齐哈尔市各级法院按照“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的目标任务,贯彻落实省法院“六个一律”工作要求,围绕“五个环节”保证审判质效,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黑恶犯罪。全市法院受理的涉“黑”“恶”“伞”案件一审85件428人、二审44件285人全部审结,全部由院庭长担任审判长。涉“黑”“恶”“伞”案件执行到位金额10.26亿余元。积极探索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刑事司法审判新模式,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在政法各部门、电信部门的积极配合下,齐齐哈尔市中院院长毕同春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实地督导,在全省率先制定远程视频审判工作方案,采取“法庭与羁押场所”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本地与外地”相结合的“三结合”审判方式,仅用半个月建成市中院与全市看守所联接的“云视讯”远程庭审系统,突破疫情期间对在押人犯难以开庭、难以提审、律师难以会见等瓶颈问题。建华区法院依托“云视讯”连通京、沪、齐三地审结于文波涉黑案的工作经验,被全国扫黑办、省扫黑办和最高人民法院给予充分肯定。

  此次表彰,既是激励也是鞭策,全市各级法院将认真贯彻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精神,做到决心不变、目标不变、标准不变,坚持依法严惩,大力推进涉黑财执行,着眼长效常治,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助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开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鹤城、开创我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创新发展的新业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图文:王同文、陈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