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河北工作站郑进丰报道)日前,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被提上议事日程,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公安执法规范化就是公安执法所确定及应遵从的标准。规范是丈量行为的标尺。公安执法规范化,就是要把整个执法行为纳入到法律化、制度化、程序化轨道,使执法者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就是要用制度规范来制约权力,约束和规范执法行为,培养执法者良好的行为习惯。

  媒体近日接到秦皇岛市民陈超致媒体的一封信,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尊敬的媒体领导:

  我叫陈超,2020年3月18日我被关斌、霍晓俊诈骗125万元一事,2020年10月份反映至秦皇岛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和媒体后,同时也得到了秦皇岛市公安局李春局长的高度重视。

  近日,在秦皇岛市公安局李春局长亲自关注下,开发区公安分局徐文龙局长和主管刑侦的马青辉副局长亲自主办此案,经过几昼夜工作,现在已对涉案嫌疑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诈骗款有望很快追回,我非常感动,这使我有了安全感看到了希望。

  现在,我真正体会到人民警察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的伟大精神,我陈超诚恳要求媒体领导对秦皇岛市公安局李春局长和开发区分局徐文龙局长、马青辉副局长和相关的办案人员,为百姓服务的精神给予宣传及表扬,使人民警察在百姓心中更加伟大。

  2020年10月24日

  通过这起案件,百姓看在眼里,对于秦皇岛公安局以李春局长为代表的这样勇于担当勇于负责任的公安队伍,强烈希望媒体能够给予大力弘扬,纷纷称赞秦皇岛市公安局干警无愧于人民公安的职责,我们有理由相信,秦皇岛市有这样的人民公安队伍,秦皇岛市的公安事业也一定会更加美好,人民群众的福祉也一定会更加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