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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班老师带学生河边乘凉学生溺亡 老师被判刑

2017-08-15 10:29:00来源:大河报

  央广网河南分网消息 辅导班老师带学生河边乘凉,学生意外溺亡。日前,新野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

  去年暑假,新野县沙堰镇学生小贺到南阳市新野县北关小学附近“北关某午托”学习。午托开办者叫张扬(化名),学生们吃、住和学习都可以在这里。

  当年7月28日晚,天气炎热,张扬带小贺等6名学生到白河湿地公园纳凉。散步时,张扬也曾告知学生不准下水玩耍。但看到河边许多市民在戏水,学生们忍不住脱鞋到浅水区玩耍,张扬觉得不会有啥事,就没有制止。

  意外突然发生,小贺误入河底深坑,溺水身亡。案发后,张扬主动到新野县公安局投案,并赔偿小贺亲人8万元。

  虽然赔偿了对方,但张扬的行为已涉嫌触犯刑法。2017年8月7日上午,新野县人民法院少审庭法官来到上港乡岗南村,对这起过失致人死亡案进行巡回审判。此处与案发地仅一河之隔,为的是方便村民旁听。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审理,法庭认为,张扬因疏于监管致他人溺水身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犯罪情节较轻。他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此外,其到案后认罪态度好,且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法庭综合上述事实判决张扬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期两年执行。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白丞博

编辑: 叶远
关键词: 学生;老师;辅导班;新野县;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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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班老师带学生河边乘凉,学生意外溺亡。去年暑假,新野县沙堰镇学生小贺到南阳市新野县北关小学附近“北关某午托”学习。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审理,法庭认为,张扬因疏于监管致他人溺水身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犯罪情节较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