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根据,共三十九条,对标国际高水平营商环境规则和国内先进经验,以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为目标,坚持市场主体需求导向,聚焦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堵点问题,不重复上位法,立短条例,从优化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等方面作出规范。

作为《条例》的重要落实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为尽快抓好贯彻落实,早在今年7月就组织业务骨干到省外学习,了解其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及2020年国家营商环境评价相关材料准备、数据填报和应对核验等方面经验。

据了解,自《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以来,海南省税务局就持续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一方面,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2021年度税费服务承诺》《海南自由贸易港2021年度税费执法承诺》,作出执法和服务承诺并主动公开,接受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监督;另一方面,在全省32个办税服务厅设置吐槽窗口,与省政务服务的“未办成事协调服务窗口”相整合,协调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办不了”“很难办”“不给办”的问题,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权益。

根据与日俱增的涉税咨询需求,该局组建海口、三亚等地市级税务局成立12366小呼中心,整合全市对外咨询电话,对税费咨询统一接入、统一支撑、统一监管、统一考核,全面提升基层税务部门办税咨询服务水平。

为拓宽海南税务的国际化视野和开放度,海南省税务局在今年8月与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共同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明确自今年起在海南自贸港内面向境外人员开放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海南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持续推进办税便利化措施。一是尽快推广征纳互动智能服务平台,加强税收政策精准宣传,实现征纳沟通实时互动。二是加速实现线上远程“辅助办”,实现问办结合、问办同步,进一步减少纳税人准备时间和办税时间;三是推出特殊群体远程办税服务,纳税人通过可视化设备连接税务人员,解决特殊群体的咨询和办税困难问题;四是推广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为纳税人免费提供电子发票开具、交付、存储等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发票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