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海口5月15日消息 (记者洪坚鹏)今年以来,海南省发生了几起未成年人因交通事故、游泳溺水引发的非正常死亡事件。专家指出,未成年人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发生,与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在安全意识教育方面的缺失息息相关。
  今年3月12日,昌江黎族自治县境内705县道发生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骑乘摩托车的2名未成年人死亡、1名未成年人受伤;4月1日,乐东黎族自治县大安镇万车村1名小学生在本村鱼塘游泳时不慎溺水身亡;5月13日,昌江黎族自治县民族中学的4名学生前往该县一处水利沟游泳,其中1人不慎溺水身亡。
  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今年3月-4月交警总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两次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整治行动,5天时间共查处涉及学生交通违法行为近1.6万起。主要包括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无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人数超过1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在位于海口市海德路的昌茂学校周边,经常目睹身着校服学生未戴头盔骑行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对部分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都通报给学校和家长。下一步将继续开展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整治,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示各学校涉及学生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动员推动社会各方共同监管学生交通安全。
  海南入夏时间较早,由于气温高,未成年学生下海、下河游泳解暑的情况时有发生。海南省教育厅曾发出安全提示,建议家长要确保带孩子去正规泳池,不要带孩子去不明情况的水库、湖泊、河流等危险地方游泳,并告诉孩子不允许单独或与其他伙伴一起去水边玩耍或游泳。
  国家中级心理咨询师、海南省急救行动培训中心现场急救行动导师吴丛分析说,未成年人的大脑机能发育并不完全,因而安全意识不足,这需要学校、家长积极地引导和教育,告诉他们什么样的行为是稳妥的、什么样的行为会危及生命安全。
  “尽管海南的大部分学校都有对学生开展交通、防溺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但是普及率通常不到学生总数的一半。”吴丛告诉记者,希望家长也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由社会、学校、家庭共同担负起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