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等级差的物业公司将被重点监管

  海南日报记者12月9日从海口市住建局获悉,《海口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出台。今后,海口将以年度为单位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信用评估,信用等级为D(差)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在媒体上曝光。办法自2019年12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办法明确,不良信用行为信息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存在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强制性标准,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违反市场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违反信用承诺,妨碍或干扰监督管理等行为,被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等认定存在违法行为的信息。

  办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实行量化评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一般)、D(差)共4个等级。(记者张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