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海口8月2日消息(记者徐培培 蔡文娟)央广网连续发布题为《人才房为何租给培训机构?业主提异议主管部门暂未回复》《追踪:四问海口永秀花园“人才公寓”》两篇报道后,8月2日,涉事出租方海南润思房屋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润思租赁”)以书面形式给了央广网关于房屋租赁问题的一份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原文实录:
  关于永秀花园人才房租赁情况的说明

  7月31日23时07分,央广网发布题为《追踪:四问海口永秀花园“人才公寓”》的新闻。我司在看到报道后,自上而下非常重视,紧急召集相关人员调查核实,为回应社会各界和媒体的关心情况,特说明如下:

  一问:永秀花园是否为“人才公寓”?

  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的永秀花园人才公寓是2018年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向海口投源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购买1035套普通商品住房房源,是海南首单REITs产品,属企业的市场化运作项目,房源目前由海南润思房屋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按市场化租赁住房对外运营管理。有别于政府机构提供的人才保障公寓,更有别于省市相关文件中为经省级职能部门认定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供应的人才保障公寓。目前主要租赁对象为海口美安开发区及周边诸多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职工。

  二问:海研之翼到底租了多少套“人才公寓”?

  海南润思房屋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并未将公寓房租赁给海研之翼培训机构,未与“海研之翼签订租赁合同。该事件是属于承租人私自改变住宅用途事件。事情起因为一些应届毕业生(已毕业离校),为了准备年底考研,以居住人个人名义向润思房屋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了10套三居室,其中8套为居住,2套以个人名字承租后私自改变住宅用途作为考研人员自习室,并邀请培训老师进行每周一次的答疑解惑辅导,近日与同楼居民产生矛盾,造成影响。

  在此过程中,我司确实存在监管不严问题,后经查实,该承租人为培训机构法人代表且将场地用途改为自习室,目前已停用。

  三问:海研之翼是否具备开办资格?

  因我公司并未将公寓房租赁给海研之翼培训机构,未与“海研之翼签订租赁合同。

  经过我们调查,海研之翼法人闫某某、职工赖某某租赁房屋后并未转租他人,而是将住宅改为海研之翼的自习室,以一定形式向考研学生收费。这明显违反了租赁合同中关于住宅用于居住的条款。

  媒体报道发出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其定性为“无证照开办盈利性自习室”,违反了《无证照经营查处办法》相关规定,我司也立即启动合同当中的违约条款规定,对其进行停止使用,限期搬离处理

  四问:“人才公寓”是如何租给培训机构?将如何整改?

  此次承租人私自改变住宅用途事件,暴露出我公司对承租人使用房屋情况监督不严的问题,我公司将不遗余力进行整改。

  此前,在给12345回复中,我司工作人在回复中存在表达错误和审核不严问题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将个人租赁误解为培训机构租赁导致外界对此事发生了误解

  我公司将在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要求严格执行《海口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海南省《关于支持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通知》(琼建房〔2019〕116号)等规定,合规开展租赁业务,同时加强对租户遵守小区居民公约的宣贯,加强租户使用用途审核工作,畅通与小区居民和租户之间的沟通渠道,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公司人才公寓的关注

  海南省润思房屋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1日

   

  

   

  

   

  

润思租赁回函说明(图为原文件图片)

   

  

房屋租赁合同(图片为合同截图)

   

  

房屋租赁合同(图片为合同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