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哈尔滨12月5日消息(记者冯志远 通讯员裘博)自“三打两控一遏制”百日攻坚行动启动以来,佳木斯富锦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精心部署、积极研判、主动出击,重点围绕市涉众经济犯罪积案开展清理工作,力争破获一批重点、难点案件。近日,经侦大队成功侦查终结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8年12月24日,富锦市居民孙某来到我局报案称:2016年3月15日,孙某走到富锦市秋林公司楼下时,看到浙江金岩控股集团佳木斯分公司富锦营业部在秋林公司楼下搞投资宣传,发广告传单,孙某把电话号码留给了营业部的业务员徐某某,之后徐某某每天都会打电话,劝说孙某去公司投资。2016年4月20日,孙某来到浙江金岩控股集团富锦营业部,公司经理齐某和徐某某以“零风险,高利率”为诱饵,诱导孙某先后投资30万元,截止12月份,孙某共得到利润1.8万余元,之后公司就不再返钱了,富锦营业部也人去楼空,孙某某经济损失28万余元。

  经侦大队接到报案后,经调查发现该案涉及受害人众多,受害者多数为老年人,群众利益损失严重。随后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专案组民警经过充分的调查取证查明,齐某等人于2015年12月8日注册浙江金岩控股集团富锦营业部,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11月间利用此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00余万元,受害群众达80余人,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经侦大队积极发动政策攻势,耐心开展劝导说服工作,经过多次劝投后,2019年6月3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嫌疑人齐某到经侦大队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