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绥化4月29日消息(记者庞淼 通讯员孙瑛 马朝林)4月26日下午,70多岁的老人黄某珍来到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催办其与儿子吕某山、儿媳王某新、孙子吕某某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案。


黄某珍老人绥化中院诉调对接服务中心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供图

  据了解,由于当事人吕某山、王某新、吕某某不服2019年北林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而上诉至中院,因此,黄某珍一直未得到补偿款。本着人民利益至上,便民、利民原则,法庭办庭长赵子君第一时间接待了黄某珍老人,在立案接卷当天,即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召集在绥化中院诉调对接服务中心,耐心细致地以案说法,做双方当事人工作经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与法庭办协调,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撤回起诉,化解了这起因承包地征收补偿费印发的亲人之间的矛盾。


调节双方与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员合影。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供图

  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以来,绥化两级法院在司法办案过程中,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着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赢得了诉讼群众的高度赞誉和社会各界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