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齐齐哈尔市市级领军人才梯队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领域,以科学发展前沿的重大在研课题或能够解决关键技术研究的在研项目为依托,我市启动2021年市级领军人才梯队资助有关工作,助力市级领军人才梯队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更好更快发展。

  据了解,基础设施建设资助对象为未曾获得过该资助的市级领军人才梯队。每个梯队资助额度为5万元,名额1至5个,将视申报情况予以适当调剂。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完成在研项目需添置必要的仪器、试验材料、中小型实验设备,以及需建立或完善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图书室专业图书的购置等。梯队主持承担有省部级及以上层次在研项目或涉及企业生存发展的重大在研项目,项目

  中梯队成员不少于3人。经资助后科研条件能够得到明显改善,达到或保持省内、市内先进水平。

  人才队伍建设资助对象为未曾获得过该资助的市级领军人才梯队成员。创新研发类每人资助额度为3万元、学术交流类每人资助额度为1万元、培训研修类每人资助额度为0.5万元,名额20人左右,将视申报情况予以适当调剂。资助经费用于梯队成员开展科学研究、购置科研资料,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短期进修及出版科研论文著作等。

  创新研发类申报条件需带头人、后备带头人作为主持人承担有地厅级及以上层次在研项目(主要负责人)。项目要求为急需产业化研究推广的在研项目或通过所持有的发明专利拟实现成果转化的在研项目。

  学术交流类申报条件需带头人、后备带头人参与有地厅级及以上层次在研项目(排名前五位)。项目要求为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或较好应用前景的在研项目。

  培训研修类申报条件需第三梯队成员参与有地厅级及以上层次在研项目或作为主持人承担有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在研项目(主要负责人),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可优先推荐。

  在研项目为近五年(2016年以来)在研项目或在研课题。同一在研项目,梯队及梯队成员不得重复申请资助。受资助单位对资助资金要专项管理,专项使用。(记者赵亮 邹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