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佳木斯56日消息(记者马俊玮 通讯员钰焱 鲲鹏)当72岁的叶某接过人民调解员转交的17040元人民币时,激动的热泪盈眶,要了几十次未果的欠款,经过抚远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调节成功解决了。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局和网格化组织等方面的力量,促进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和全面发展,做好诉讼与非诉讼渠道的相互衔接,抚远市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抚远市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

  据介绍,两年前叶某瞒着儿女,把一万元现金借给了王某,说好半年就还,可是到了还款日期,王某一拖再拖。王某为此这事吃不好饭睡不着觉,还生病住院了。当儿女得知生病的原因后,劝母亲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抚远市人民法院接到叶某的起诉状后,发现这是一起适合诉前调解的案件,迅速转给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抚远市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员随即联系到叶某和王某,希望在诉前为他们进行一次调节,经调节,王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同意立刻一次性全额支付欠款。

  抚远市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推出《抚远市“网格化+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聘请人民调解员,成立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组建案法官团队和驻院人民调解团队。人民法院对愿意接受调解建议的案卷移交驻法院调解室,根据双方当事人自愿,由驻法院调解室的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对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员出具调解协议书,并根据当事人意愿对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对调解不成或现场不能全部和部分履行协议的,调解员协助当事人完成司法确认材料,并将材料送达法院速裁庭,以便进一步裁决。

  诉前调解机制建立以来,抚远市不断满足群众多元解纷的司法需求。市司法局在法院建立矛盾调处中心,重点帮助群众进行劳资、医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环保、涉外纠纷等官司的诉前调解;浓桥镇人民法庭和寒葱沟镇人民法庭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重点帮助群众进行家事纠纷、邻里关系纠纷和民间借贷、物业服务、劳务合同、买卖租赁等官司的诉前调解,深受群众欢迎。

  截至目前,抚远市驻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共受理案件213件,调解成功达成协议179件,调解成功率84%,司法确认121件,已调解成功案件涉及金额达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