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英烈精神,传承英烈遗志。9月30日上午,在第八个烈士纪念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在贵阳隆重举行贵州省2021年《烈士光荣证》颁授仪式,向马金涛烈士、赵丹烈士遗属代表颁授《烈士光荣证》。

颁授仪式上,宣读了《烈士评定决定》。马金涛同志,于2018年12月20日,因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光荣牺牲,2020年4月17日,贵州省政府评定马金涛同志为烈士;赵丹同志,于2020年8月13日,因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光荣牺牲,2020年8月16日,应急管理部评定赵丹同志为烈士。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贵州省隆重举办《烈士光荣证》颁授仪式,既是贯彻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和《烈士褒扬条例》的重要举措,也是缅怀革命先烈、弘扬革命精神的具体行动。颁授仪式庄严、肃穆、隆重,对于在全社会营造缅怀烈士、关爱烈属的浓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烈士生前所在单位代表,学校师生代表,解放军、武警部队官兵代表,公安民警代表,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代表、退役军人代表和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参加颁授仪式。(记者 李中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