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贵阳7月7日消息(记者孟海)据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消息,2020年6月30日,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并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其中,《实施办法》细化了烈士亲属异地祭扫保障措施。对于组织祭扫,由负责组织的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承担省际城市间交通费、保险费及食宿费,到达烈士安葬地或者纪念地后,交通及食宿费按照公务接待标准由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承担。对于自行祭扫,烈士亲属祭扫回程后凭“烈士亲属异地祭扫介绍信”回执,由开具介绍信的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内差旅费处级及以下标准给予定额补助。在祭扫活动期间凭“烈士亲属异地祭扫证明书”或者“烈士亲属异地祭扫介绍信”,在通过高速公路时,享受高速公路优先通行服务、高速公路服务区优先加油、加水和车辆维修等服务。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享受优先购买车(船)票、使用优先通道(窗口)。在祭扫活动期间到国有文化文物系统所属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凭“烈士亲属异地祭扫证明书”或者“烈士亲属异地祭扫介绍信”享受“三属”减免门票优惠政策。

  《实施办法》明确了异地祭扫服务方式:一是组织祭扫。由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本地烈士亲属申请异地祭扫情况,统一组织祭扫,原则上每年组织1次。二是自行祭扫。对符合条件但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祭扫的烈士亲属,经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并开具“烈士亲属异地祭扫介绍信”后,可自行前往祭扫,原则上每年1次。前往参加祭扫的亲属及陪同人员每次不超过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