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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9年底取消老年人优待证办理 老年人凭身份证即可享受各种优待

2018-11-16 11:07:00来源:贵阳晚报

  原标题:贵州民政深化“放管服”改革,2019年底——

  取消《贵州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

  老年人凭身份证即可享受各种优待

  11月13日,省民政厅印发《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深化民政“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大幅减少人民群众和相关单位企业的办事成本,使其办事更加方便快捷,不断增强其满意度和获得感。

  《实施意见》全面对标国家决策部署和先进发达省份目标,着力推进民政审批清单体系化、审批流程规范化、审批举证最小化、审批服务便捷化、审批办理智能化、审批方式快捷化、审批监管常态化,全面提升“一门进、一网办、一次成”水平,使民政权力行使更加严格规范、民政监管更加公平高效、民政服务更加优化便民,企业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到2018年底,省级实施的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均可网上办理,并纳入“网上办理事项清单”管理;民政城乡低保、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融入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数据共享。

  到2019年底,实现民政部门所有非涉密系统数据信息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共享,彻底解决“数据孤岛”问题;全省民政部门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原则上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全面取消《贵州省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老年人凭身份证即可享受有关老年优待。

  到2020年底前,民政政务服务事项100%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民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零跑腿”全程网办事项占比达70%以上。

  据了解,针对推进民政行政审批事项全面精简优化、推进“网上办理事项清单”、推进“便民化服务事项清单”、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强化行政执法监管、强化提高乡村政务服务、强化提高养老领域服务等近40项任务,省民政厅制定了详细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链,确保全省民政系统“放管服”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记者 曾秦)

  延伸阅读

  多项民政政务事项改革推进时间表

  推进民政行政审批事项全面精简优化。最大限度取消民政行政审批事项,重点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等法律法规修订后审批权力精简优化工作。上位法修订后即时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审批事项;2019年全面取消《贵州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老年人凭身份证享受有关政策优待;废止《贵州省公墓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取消“建设公墓审批”事项中筹建审批和验收审批两个环节,实行一次性审批;《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后取消的6项审批事项全部落实到位。

  推进“网上办理事项清单”。加快不见面审批改革,推行民政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2018年底,省级实施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可网上办理,纳入“网上办理事项清单”进行管理;2019年底,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人民群众直接办理的民政审批服务事项80%以上实现移动终端办理,大幅减少群众办事成本。

  推进“就近办理事项清单”。依托乡镇(街道、社区)政务服务中心、村(居)便民服务站等将民政公共服务事项延伸到群众身边,制定民政就近办理事项清单,逐步扩大乡镇在办理社会救助事务中的权限,实现多点可办、少跑快办,并逐步实现手(手机)上办。2020年,全省具备条件的乡镇可提供婚姻登记服务。

  强化社会组织“最多跑一次”服务。以“一次办好”为目标,及时梳理调整社会组织登记服务规范,明确咨询服务和依法受理的条件、材料、流程等,做到一次性告知。在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对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相关事项,应当“一次办好”、限时办结。力争到2020年社会组织登记实现“最多跑一次”全覆盖。(记者 曾秦)

编辑: 郑睿

贵州2019年底取消老年人优待证办理 老年人凭身份证即可享受各种优待

11月13日,贵州省民政厅印发《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深化民政“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大幅减少人民群众和相关单位企业的办事成本,使其办事更加方便快捷,不断增强其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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