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宁5月14日消息(记者吴良艺 通讯员蔡俊聪)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5月1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也是全国省级人大中率先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作出的决定,将推动广西在“十四五”时期基本建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

新闻发布会现场(央广网发 蔡俊聪 摄)

广西作为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区,也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宋震寰介绍,广西第十二次党代会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列为三个共同愿景之一,把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纳入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广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发出了“共同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号召。新修正的地方组织法,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增加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的职责内容。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由广西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的决定,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新修正的地方组织法的重要体现,意义重大。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雷震介绍,决定明确了合力打造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共同富裕幸福家园、守望相助和谐家园、边疆稳定平安家园的主要任务,明确了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安边兴边固边等具体任务,突出了广西独特的区位优势、面向东盟的开放优势等特色。此外,决定还明确了办好“三月三”等各民族共同参与的文化活动,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持续深化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建设、人大代表用好代表联络站、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等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翚永红表示,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广西将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全域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区)创建,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创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面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编辑: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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